前總統陳水扁千金陳幸妤日前毀滅式扯開趙建銘假面,爆出他與診所護理師許芊芊亂搞男女關係,而男方昨(20日)晚抵台後公開離婚協議第8條,強調若違反保密條款「需賠償1億元」,面對媒體時還頻頻比出「噓」手勢。律師王至德分析,保密條款中有一限制是「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陳幸妤必須證明隱私受損才能求償,而這應該就是趙建銘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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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至德提到,或許1億元對雙方來說才有實質約束力,不過若真的打官司了,一定是主張違約金過高。至於外界關注陳幸妤是否有違約?針對Google評論、6,000萬診所貸款等,應未違反保密義務;不過,她曾提到許芊芊介入、趙建銘撩妹、交往女大生等,屬於個人生活隱私,然而有趣的是,條款中寫的是「婚姻期間」,如果陳幸妤講的是離婚後的事,那趙建銘也只能暗幹在心裡了。

王至德續指,條款還加了一個限制「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就算是陳幸妤親自講男方的隱私,但趙建銘還必須要證明她所說的話有讓自己的隱私受到侵害,而且具有因果關係才行;反觀趙建銘揭露「違約金1億元」的部分,其實也是留了一手,單純公開違約金的金額會侵害隱私嗎?這在法庭上恐怕是有得吵了,而這應該就是趙建銘的計畫。

王至德揭趙建銘真實目的:方式很微妙

「另外有個小地方也滿值得玩味的,就是趙建銘所公開的這一份,是雙方都沒有簽名的版本。」王至德表示,是不是雙方最後簽署的版本無法得知,如果其實他們簽的內容根本不是這個版本呢?譬如違約金是5千萬、而不是1億,那麼趙建銘更不會有違約協議的問題,不過應該是不用把心思花在這麼小的地方啦。

王至德認為,趙建銘冒著自己可能違約的風險秀出離婚協議書,主要的目的應該是希望陳幸妤閉嘴,只是方式很微妙。而這樣的動作對於前妻有沒有效呢?恐怕是在陳幸妤的一念之間,畢竟這種漏洞太好鑽了,不是從她口中講出來的,基本上就不算是違約了,畢竟陳幸妤還是有許多親友可以幫她講的。

林翊涵編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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