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警局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26日5時40分許巡邏時,發現一名林姓女子(年約63歲)騎乘重機車右轉同安路時未依規定打方向燈,隨即上前攔查。攔查過程中已有醉意的林女卻突然伸手觸碰員警大腿,突如其來的舉動讓員警嚇了一跳,立即出聲制止:「妳不要亂摸我!」。經酒測林女酒測值超標,全案調查後依涉嫌觸犯公共危險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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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機車上擺著一只隨身杯,拿起查看時,一聞竟飄出濃濃酒味。(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林女機車上擺著一只隨身杯,拿起查看時,一聞竟飄出濃濃酒味。(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經了解,當時該名當事人疑因飲酒後意識及行為控制能力受影響,過程中有碰觸員警之情形。經員警當場制止後即未再有相關行為,該名員警並未提出性騷擾申訴或告。

當時員警注意到林女機車上擺著一只隨身杯,拿起查看時,一聞竟飄出濃濃酒味,當場驚呼:「這是酒耶!妳喝酒還騎車喔?」眼看藏不住,林女也乾脆坦承:「我會老實說啦!」表示凌晨曾在友人住處喝過啤酒。

就在員警盤查過程中,已有醉意的林女卻突然伸手觸碰員警大腿,突如其來的舉動讓員警嚇了一跳,立即出聲制止:「妳不要亂摸我!」。員警隨後依法實施酒測,林女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全案調查後依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移請地檢署偵辦。

警方另針對林女酒後駕車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違規依法舉發。等違規依法舉發,合計最高可處93600元罰鍰。

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表示,一個未打方向燈的小違規,讓員警進一步察覺酒氣,再從不起眼的隨身杯發現端倪,成功在意外發生前攔下酒駕。警方也提醒,酒後駕車絕無僥倖空間,無論喝多喝少,只要飲酒就不應駕車;杯子可以隨身帶,但喝了酒,請把車鑰匙留下來。

郭凱杰編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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