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申請租金補貼件數居全國之冠,近來不少租屋族抱怨,明明已領取租金補貼,突然收到政府公文要求追繳,甚至一次被追討兩、三年累積的補助款,不僅叫苦連天,也質疑政府審核是否出了問題?台中市都發局住宅發展工程處代理處長陳煒壬表示,除了提前退租、租約出現空窗或搬遷,以及購屋、結婚等家庭成員異動、當事人死亡等情況,今年起中央新制也規定,房屋若屬非法或用途不符規定,例如違建,不得請領租金補貼;此外,若在資格轉換期間重複領款,也須依法辦理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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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員張家銨今(1)日質詢指出,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實施多年,近期出現大量過去已核定並撥款的申請人,陸續收到政府公文要求追繳補助款,引發租屋族恐慌。她表示,這波被追討的案件,多數民眾申請時提供的資料並無造假,問題可能出在部分承租房屋的稅籍登記或建物用途不符規定,由政府後端系統後續與戶政、地政、財稅資料進行勾稽比對後才發現,並非申請人刻意隱匿或欺瞞。

張家銨指出,民眾在領取補貼後突然被要求追繳,甚至一次追討兩、三年累積的租金補助,金額動輒數萬元,對一般市民或租屋求學的學生而言,都是難以承受的沉重負擔,也讓外界質疑,既然申請資料早已存在,為何政府在核定、撥款後多年才發現問題,最後卻由租屋族承擔追繳後果。

補助核定了、錢也領了,為何數年後才收到追繳單?

張家銨呼籲,與其讓民眾突然收到催繳公文後才驚慌失措,台中作為全國租金補貼申請案件數量最多的縣市,市府住宅發展工程處應統計現有被追繳案件的類型與樣態分布,無論是稅籍登記不符、建物用途不合規定或其他原因,都應讓外界清楚了解問題根源。

陳煒壬表示,為了便民,租金補貼原會以前一年度的申請資料自行代入下一年度。台中市前年申請租金補貼約18萬件,去年增加至24萬件,核定約21萬件;但今年起,若承租房屋屬非法建物或用途不符規定,例如承租頂樓加蓋等情況,即不能申請補貼。此外,也有部分民眾因搬遷、結婚或重複申請等原因,依法必須辦理追繳。

陳煒壬強調,實際上刻意違法的民眾並不多。截至8月底止,今年度台中市租金補貼溢領案件中,尚有451件未清償,追繳金額約260萬元。

顏幸如編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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