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火力發電廠既有1、2號燃煤機組拆除進度備受各界高度關注。經濟部今(10)日召開「台電公司台中發電廠既有1、2號燃煤機組特種建築物拆除許可案」審查會議,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與會。都發局強調,市府立場始終堅定,就是「依法行政、尊重中央權責、要求儘速拆除、嚴守施工安全」,絕不容許任何延宕,並敦促中央與台電務必加速後續程序,讓燃煤機組早日走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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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指出,中火既有1、2號燃煤機組屬特種建築物,依「建築法」第98條及「經濟部審議特種建築物申請案處理原則」相關規定,其拆除許可屬中央主管機關權責,與一般建築物向地方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拆除執照的程序不同。


都發局進一步說,依該處理原則第11點規定,特種建築物拆除原則上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規定辦理;屬重大計畫或設施者,須報請行政院許可拆除,其餘案件則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准駁,並副知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拆除完成後,再由申請人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辦理備查。市府將依地方主管建築機關權責,強力監督後續程序落實。


針對今的審查進度,都發局說明,會議由經濟部胡文中司長主持。依台電公司簡報內容,各與會單位均未提出修正意見;會議結論請台電將拆除書圖文件報送行政院,並要求台電在符合市府「儘速拆除」的強烈要求下,務必注意並確保施工安全。市府嚴正要求中央後續程序絕不能拖延,台電也必須積極推進,讓1、2號燃煤機組實質拆除。


都發局強調,中火燃煤機組拆除事關市民最關切的空氣品質、公共安全及居住環境。待中央完成相關許可程序後,市府將依權責嚴格把關後續辦理情形,並持續緊盯拆除施工安全及周邊環境影響。市府重申,拆除作業必須「加速、安全」雙軌並進,任何影響施工安全與周邊環境維護的疏失都絕不允許,全力捍衛市民的生活環境與公共安全。

柳榮俊編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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