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嫌利用職務之便,以「低薪高報」方式申報助理薪資,另將母親列為公費助理,涉及詐領補助及慰問金合計約78萬元。最高法院昨(10)日駁回上訴,全案判決定讞,張顥瀚被判有期徒刑1年11月、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即日起解除基隆市議員職務。
檢方起訴指出,張顥瀚任職市議員期間,涉嫌指示助理陳姓女子不實申報薪資,取得公費助理補助及春節慰問金共67萬33元;此外,他另將實際上並未擔任助理的母親申報為公費助理,藉此取得相關補助及慰問金11萬2453元,兩部分合計約78萬元。
案件一審由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法院考量張顥瀚犯後認罪,並已繳回犯罪所得,因此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另褫奪公權4年。張顥瀚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改判有期徒刑1年11月、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
張顥瀚持續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高院判決,全案正式定讞。由於有罪判決確定,張顥瀚也自10日起失去基隆市議員身分,結束其民代職務。至於刑度部分,雖判處1年11月徒刑,但因獲緩刑5年,因此目前並不須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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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審由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法院考量張顥瀚犯後認罪,並已繳回犯罪所得,因此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另褫奪公權4年。張顥瀚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改判有期徒刑1年11月、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
張顥瀚持續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高院判決,全案正式定讞。由於有罪判決確定,張顥瀚也自10日起失去基隆市議員身分,結束其民代職務。至於刑度部分,雖判處1年11月徒刑,但因獲緩刑5年,因此目前並不須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