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低薪定義是這樣?主計總處上月公布上半年全體受僱員工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萬8981元,有逾7成民眾未達到標準,被認為是「低薪」。主計總處今(14)日澄清,並非低於平均就是低薪,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對低薪定義,按台灣月薪計算,因台灣有最低薪資,0人符合低薪,但考量到台灣因有高比率非經常性薪資,用最新總薪資計算,有126萬人屬於低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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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低薪定義 主總:台灣有最低薪資、無人符合「低薪」

據OECD定義,低薪的定義為「低於全體總薪資中位數的2/3」,無規定經常性薪資、總薪資。然而,外界上月直接解讀,因有7成民眾、約600萬人未達到平均4萬8981元,因此被解讀低薪,讓主計總處今日在薪資記者會急澄清。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譚文玲強調,低薪劃分並非是用「薪資平均數」以下,而是低於薪資中位數2/3,以本國籍全時受僱員工7月經常性薪資中位數為41,397元計算為2萬7598元,若考量到台灣設有最低薪資2萬9500元,所以若從月薪計算,「我們全職員工沒有低薪的現象。」

台灣非經常性薪資高 主總:年薪計算有126萬人低薪

然而,這樣解釋顯然不符合社會現實。她進一步說明,考量到台灣薪資結構有高度比率是加班費、年終、分紅等「非經常性薪資」,因此往往都會是採取包含經常性薪資及非經常性薪資的全年總薪資中位數來計算。

她舉例,2024年總薪資中位數為58.1萬元,再乘以2/3為39萬元,低於這門檻人數約占總人數的16.8%,預計有126萬人,符合低薪標準。

譚文玲重申,「低於平均並非等於低薪」,回歸OECD定義,並無要求是經常性薪資或是總薪資,若按照月薪計算,台灣因為存在最低工資,不存在低薪員工;但若考量到全年總薪資,台灣則有126萬人屬於低薪,而2024年總薪資預計11月公布。

鍾泓良編輯記者

畢業於政治大學新聞系、英國愛丁堡大學民族主義研究所碩士
過去負責路線包括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工務局、產發局,衛福部、行政院;現今主責經濟部、國發會、主計總處、學研單位等
專門領域包括總體經濟、能源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