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蔡阿嘎妻子二伯創立的親子品牌HAHABABY捲入抄襲、材質標示不清爭議,今(14)日官方委託律師發表聲明,澄清問題之外,強調絕無侵權案件。另外關於「兒童毛絨絨雙面外套」商品之標示疑慮,聲明中也強調確實疏漏,但不影響品質和安全。
HAHABABY澄清爭議 認標示有誤
HAHABABY官方今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澄清「蚊不到香包」原商品頁面提到「漢方草本包,使用天然乾燥植物,不含化學成分」,符合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函釋意旨,不涉及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範範疇。
另外「兒童毛絨絨雙面外套」商標疑慮,雖然的確有沒標示到的部分,但不涉及品質和使用安全,公司也在8月4日停止販售,並且正在改善標示細節,重新將庫存進行更換標籤的車縫作業。
對於最大的抄襲爭議,HAHABABY聲明中指出,「依據本公司收受資料,均無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民事、刑事或行政司法或檢舉案件進行或繫屬中,特此澄清」。最後也提到,HAHABABY尊重各方意見,將持續以審慎、負責的態度審視相關作業。
▲HAHABABY童裝標榜全棉,SGS檢測打臉。(圖/翻攝自HAHABABY官網)
【HAHABABY官方聲明】
針對近期部分新聞報導涉及本公司之相關內容,本公司澄清及說明如下:
一、有關本公司販售『HAHABABY蚊不到香包』商品是否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之相關疑義,經本公司主動刪除有疑義之相關文字,依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來函要求陳述意見後,主管機關已於民國115年7月間回函確認:「經重新審視 貴公司原商品頁面,內容提及『漢方草本包,使用天然乾燥植物,不含化學成分』,符合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函釋意旨,尚不涉及『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範範疇」,主管機關爰表示不予告發。
二、有關本公司販售『兒童毛絨絨雙面外套』商品之標示事項疑義,經確認原商品標示確有漏未標示之錯誤,惟不涉及商品本身品質及使用安全。本公司已自民國115年8月4日起自主停止該商品之陳列及販售,嗣經主管機關臺北市商業處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就商品標示指正,本公司已完成相關改善在案,包括針對該商品之洗滌處理方式及不同材質之纖維成分標示進行調整,並重新將庫存商品進行更換標籤及車縫作業,同時檢視該商品之網頁說明資訊,以確保與商品標示內容一致,且全力配合主管機關之調查,提出所要資料並陳述意見在案。對於此次標示錯誤造成消費者之疑慮與不便,本公司深感抱歉,並重申已購買該商品之消費者,如仍有疑慮或希望退貨,敬請與本公司聯繫,本公司將協助辦理退貨等事宜,維護消費者權益。
三、至於本公司商品之著作權相關事項,截至本聲明發布日止,依據本公司收受資料,均無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民事、刑事或行政司法或檢舉案件進行或繫屬中,特此澄清。
四、本公司尊重各界之關心及意見,亦理解消費者對商品資訊之重視,惟仍懇請相關人士於對外發言或轉傳訊息前審慎查證,勿再散布不符事實之消息,以免造成社會大眾誤解,不當浪費有限媒體資源,並損及本公司及消費者之權益。
五、本公司重申感謝各方之關心,將持續以審慎、負責之態度檢視商品及相關作業,並誠懇傾聽及回應消費者之建議,積極改進。為此特請 貴所律師協助聲明。」
謹代聲明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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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BABY官方今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澄清「蚊不到香包」原商品頁面提到「漢方草本包,使用天然乾燥植物,不含化學成分」,符合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函釋意旨,不涉及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範範疇。
另外「兒童毛絨絨雙面外套」商標疑慮,雖然的確有沒標示到的部分,但不涉及品質和使用安全,公司也在8月4日停止販售,並且正在改善標示細節,重新將庫存進行更換標籤的車縫作業。
對於最大的抄襲爭議,HAHABABY聲明中指出,「依據本公司收受資料,均無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民事、刑事或行政司法或檢舉案件進行或繫屬中,特此澄清」。最後也提到,HAHABABY尊重各方意見,將持續以審慎、負責的態度審視相關作業。
針對近期部分新聞報導涉及本公司之相關內容,本公司澄清及說明如下:
一、有關本公司販售『HAHABABY蚊不到香包』商品是否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之相關疑義,經本公司主動刪除有疑義之相關文字,依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來函要求陳述意見後,主管機關已於民國115年7月間回函確認:「經重新審視 貴公司原商品頁面,內容提及『漢方草本包,使用天然乾燥植物,不含化學成分』,符合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函釋意旨,尚不涉及『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範範疇」,主管機關爰表示不予告發。
二、有關本公司販售『兒童毛絨絨雙面外套』商品之標示事項疑義,經確認原商品標示確有漏未標示之錯誤,惟不涉及商品本身品質及使用安全。本公司已自民國115年8月4日起自主停止該商品之陳列及販售,嗣經主管機關臺北市商業處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就商品標示指正,本公司已完成相關改善在案,包括針對該商品之洗滌處理方式及不同材質之纖維成分標示進行調整,並重新將庫存商品進行更換標籤及車縫作業,同時檢視該商品之網頁說明資訊,以確保與商品標示內容一致,且全力配合主管機關之調查,提出所要資料並陳述意見在案。對於此次標示錯誤造成消費者之疑慮與不便,本公司深感抱歉,並重申已購買該商品之消費者,如仍有疑慮或希望退貨,敬請與本公司聯繫,本公司將協助辦理退貨等事宜,維護消費者權益。
三、至於本公司商品之著作權相關事項,截至本聲明發布日止,依據本公司收受資料,均無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民事、刑事或行政司法或檢舉案件進行或繫屬中,特此澄清。
四、本公司尊重各界之關心及意見,亦理解消費者對商品資訊之重視,惟仍懇請相關人士於對外發言或轉傳訊息前審慎查證,勿再散布不符事實之消息,以免造成社會大眾誤解,不當浪費有限媒體資源,並損及本公司及消費者之權益。
五、本公司重申感謝各方之關心,將持續以審慎、負責之態度檢視商品及相關作業,並誠懇傾聽及回應消費者之建議,積極改進。為此特請 貴所律師協助聲明。」
謹代聲明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