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普發一萬地方政府加碼紅包又來發錢了!不用等明年2027全民普發現金,花蓮縣萬榮鄉公所表示,9月18日起正式發放「每人現金新台幣5000元」振興經濟禮金,《NOWNEWS今日新聞》整理領取資格、時間、地點及應備文件一次掌握。
花蓮縣萬榮鄉提醒鄉親們注意,「振興經濟禮金」將於115年9月18日起正式發放,符合資格者每人可領取新台幣5000元整。為讓大家順利完成領取,請務必先確認「領取資格、時間、地點及應備文件」,避免因資料不齊往返補件。
花蓮縣萬榮鄉:每人「現金5000元」振興經濟禮金!9/18發放申請
資格條件:
一、115年5月26日(含當日)以前設籍萬榮鄉,且發放當日仍設籍本鄉。
二、115年9月30日前(含當日)已出生,並完成出生登記者。
三、發放資格及名冊以相關戶政資料及公所審核結果為準。
領取金額:
每人新台幣5000元整(一次性現金發放)。
▲花蓮縣萬榮鄉9月18日發放「每人現金5000元」振興經濟禮金,申請領取懶人包一覽。(圖/翻攝自花蓮縣萬榮鄉公所FB)
發放時間:
一、第一階段
2026年9月18日至9月19日,09:00-16:00,各村發放。
◾️西林村:西林多功能活動中心
◾️見晴村:見晴多功能活動中心
◾️萬榮村:萬榮國小活動中心
◾️明利村:明利村活動中心
◾️馬遠村:馬遠村多功能聚會所、東光社區活動中心
◾️紅葉村:紅葉多功能活動中心
二、第二階段
2026年9月21日至9月30日,09:00-12:00、13:00-16:00(不含假日及國定假日),萬榮鄉公所三樓(萬榮鄉民代表會)。
▲花蓮縣萬榮鄉民領取5000元現金,去哪裡領一圖看懂。(圖/翻攝自花蓮縣萬榮鄉公所FB)
領取方式:
1. 本人親自領取
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領取通知單。身分證查驗後立即交還本人。
2. 代未成年子女領取
請準備:代未成年子女領取委託書、戶口名簿影本、法定監護人身分證影本及印章、領取通知單。
父母婚姻關係存續者,由父母一方辦理。離婚者由法定監護人辦理;如雙方皆具監護權,須依規定完成雙方簽章。
3. 委託他人領取
依委託情形,應備妥相關委託書、身分證件、印章及領取通知單。
如屬「非同戶親屬代領」,另須提供:村長證明書。
公所提醒,非本人親自領取者,請務必在領取前先至所屬村辦公處索取相關委託表件,並完成:委託人/監護人簽名或蓋章、村長確認戶籍或委託關係、村幹事核對證件及初審資料。完成後,再持相關文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至發放站辦理。
文件未備齊、漏簽或漏蓋章者,須補正完成後才能領取。
4. 安置、入監或特殊情形
依法安置之兒童、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或入監者,原則由本所依規定通報相關機構辦理;如因故無法由機構領取,則依規定由符合資格之親屬協助辦理。
5. 繼承領取
符合繼承領取規定者,應備妥:繼承人協議代表領取同意書、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全體繼承人身分證影本、代表領取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未成年或受監護宣告之繼承人,須由法定代理人依規定簽章。
注意事項:
1. 領取人應於發放名冊上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2. 如名冊有疑義怎麼辦?資料如有疑義,本所得暫緩發放,待確認後另行通知。如符合資格卻未列入名冊,可於發放截止日前,檢附「個人詳細記事戶籍謄本」向公所申請辦理。
如經查不符領取資格但已領取禮金,公所將依法通知限期返還;受通知後應於規定期限內辦理,逾期未返還者,依法辦理後續強制執行程序。
3. 為縮短現場等候及補件時間,尤其是委託領取、代未成年子女領取、親屬代領或繼承領取的鄉親,建議務必提前向所屬村辦公處確認應備文件及完成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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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萬榮鄉:每人「現金5000元」振興經濟禮金!9/18發放申請
資格條件:
一、115年5月26日(含當日)以前設籍萬榮鄉,且發放當日仍設籍本鄉。
二、115年9月30日前(含當日)已出生,並完成出生登記者。
三、發放資格及名冊以相關戶政資料及公所審核結果為準。
領取金額:
每人新台幣5000元整(一次性現金發放)。
一、第一階段
2026年9月18日至9月19日,09:00-16:00,各村發放。
◾️西林村:西林多功能活動中心
◾️見晴村:見晴多功能活動中心
◾️萬榮村:萬榮國小活動中心
◾️明利村:明利村活動中心
◾️馬遠村:馬遠村多功能聚會所、東光社區活動中心
◾️紅葉村:紅葉多功能活動中心
二、第二階段
2026年9月21日至9月30日,09:00-12:00、13:00-16:00(不含假日及國定假日),萬榮鄉公所三樓(萬榮鄉民代表會)。
1. 本人親自領取
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領取通知單。身分證查驗後立即交還本人。
2. 代未成年子女領取
請準備:代未成年子女領取委託書、戶口名簿影本、法定監護人身分證影本及印章、領取通知單。
父母婚姻關係存續者,由父母一方辦理。離婚者由法定監護人辦理;如雙方皆具監護權,須依規定完成雙方簽章。
3. 委託他人領取
依委託情形,應備妥相關委託書、身分證件、印章及領取通知單。
如屬「非同戶親屬代領」,另須提供:村長證明書。
公所提醒,非本人親自領取者,請務必在領取前先至所屬村辦公處索取相關委託表件,並完成:委託人/監護人簽名或蓋章、村長確認戶籍或委託關係、村幹事核對證件及初審資料。完成後,再持相關文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至發放站辦理。
文件未備齊、漏簽或漏蓋章者,須補正完成後才能領取。
4. 安置、入監或特殊情形
依法安置之兒童、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或入監者,原則由本所依規定通報相關機構辦理;如因故無法由機構領取,則依規定由符合資格之親屬協助辦理。
5. 繼承領取
符合繼承領取規定者,應備妥:繼承人協議代表領取同意書、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全體繼承人身分證影本、代表領取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未成年或受監護宣告之繼承人,須由法定代理人依規定簽章。
注意事項:
1. 領取人應於發放名冊上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2. 如名冊有疑義怎麼辦?資料如有疑義,本所得暫緩發放,待確認後另行通知。如符合資格卻未列入名冊,可於發放截止日前,檢附「個人詳細記事戶籍謄本」向公所申請辦理。
如經查不符領取資格但已領取禮金,公所將依法通知限期返還;受通知後應於規定期限內辦理,逾期未返還者,依法辦理後續強制執行程序。
3. 為縮短現場等候及補件時間,尤其是委託領取、代未成年子女領取、親屬代領或繼承領取的鄉親,建議務必提前向所屬村辦公處確認應備文件及完成相關表件。
|
縣市 |
地方 |
發放金額 |
發放日期 |
|
花蓮縣 |
萬榮鄉 |
5000元振興經濟禮金 |
9月18日至9月19日 9月21日至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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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 |
鳳林鎮 |
3000元振興經濟禮金 |
8月3日至8月10日 |
|
花蓮縣 |
光復鄉 |
10000元災後振興經濟禮金 |
預計9月發放(待公告) |
|
彰化縣 |
花壇鄉 |
6000元振興經濟禮金 |
7月20日至8月14日 8月19日至11月30日 |
|
雲林縣 |
林內鄉 |
3600元生活慰助金 |
7月27日至8月9日 8月10日至9月9日 9月14日至12月31日 |
|
宜蘭縣 |
頭城鎮 |
3000元振興經濟禮金 |
預計9~10月發放(待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