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煙彈氾濫導致毒駕頻傳,政府啟動一連串修法,包括《刑法》、《刑法施行法》與《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其中,對於「持有」電子煙未來最高可罰10萬;而在新法上路前,國健署在全台設置「電子煙回收桶」,緩衝期間可主動投遞回收。而目前設置一週,縣市陸續有觀察到民眾主動投遞,也以鼓勵性質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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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持有」電子煙未來最高可罰10萬,國健署於9月8日起,全國各縣市衛生局、衛生所等處設置共431處電子煙回收點及專用回收桶,提供民眾不具名投遞回收;預計提供至新法施行後一個月緩衝期屆滿。

電子煙回收桶鼓勵民眾主動投遞 國健署:不造成縣市競爭

而設置回收桶至今已一週,國健署長沈靜芬提到,有觀察到各縣市陸續有民眾主動投遞,但還是以「鼓勵」為主,不會強迫縣市要定期打開進行清點,也不希望造成競爭。

沈靜芬指出,因為回收桶的設計是只進不出,呼籲民眾手上若有相關違規物品,可自主投遞,且是免責,讓民眾有安全的地方可投遞。

另外,《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也設置獎勵機制。沈靜芬說,主要會針對檢舉違規重大情節,如製造、輸入,目的是希望破獲地下工廠或重大的輸入、違規事件,後續獎勵制度會再召開會議訂定子辦法,再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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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乃文編輯記者

📍醫藥線記者
📍世新大學新聞學系畢業
📍長期關注公共衛生、醫療政策、疾病防治等
目前跑醫藥線新聞。工作上經常接觸到醫療政策、公共衛生、疾病防治以及臨床新知等,學到許多課本上沒有的知識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