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專款專用的特別基金當成「小金庫」?臺中市議員吳佩芸今(7)日質詢時指控,環保局偷渡環評業務、挪用環境教育基金,且局長吳盛忠認為合理。吳佩芸嚴正警告,環保局已涉嫌嚴重違法預算專款專用規定,要求財政局全面清查過去預算執行狀況,並移交審計處查核。
吳佩芸指出,依據「環境教育法」及環境部訂定的「環境教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環境教育基金屬於「專款專用」,必須用於辦理環境講習、宣導活動及編製教材等國家環境教育事項。然而,環保局今年4月召開的基金管理會會議簡報中,卻白紙黑字將基金編列於116年的「環評業務」相關支出,內容包含:環境影響評估業務:40 萬元、環評網站及環評資料庫建置維護更新:40 萬元、運作環評審查委員會(預計召開 25 場次):220 萬 5,000 元
吳佩芸痛批,環保局將環評與環境教育推廣包裝在一起,企圖「偷渡」業務、混淆預算。她強調,環保局做環評與環境維護確實需要經費,但就應該依法編列在一般機關預算內,絕不能把特別基金當成彈性調度的私人財庫。
吳佩芸呼籲,市府正視法定規範,釐清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切勿持續破壞預算制度的嚴謹性與合法性;同時要求財政局即刻介入調查,並將歷年違法執行狀況告知審計處深查。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吳佩芸指出,依據「環境教育法」及環境部訂定的「環境教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環境教育基金屬於「專款專用」,必須用於辦理環境講習、宣導活動及編製教材等國家環境教育事項。然而,環保局今年4月召開的基金管理會會議簡報中,卻白紙黑字將基金編列於116年的「環評業務」相關支出,內容包含:環境影響評估業務:40 萬元、環評網站及環評資料庫建置維護更新:40 萬元、運作環評審查委員會(預計召開 25 場次):220 萬 5,000 元
吳佩芸痛批,環保局將環評與環境教育推廣包裝在一起,企圖「偷渡」業務、混淆預算。她強調,環保局做環評與環境維護確實需要經費,但就應該依法編列在一般機關預算內,絕不能把特別基金當成彈性調度的私人財庫。
吳佩芸呼籲,市府正視法定規範,釐清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切勿持續破壞預算制度的嚴謹性與合法性;同時要求財政局即刻介入調查,並將歷年違法執行狀況告知審計處深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