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停等不代表車輛只要沒有穿越路口就不會受罰!台東警方曾接獲民眾申訴,有駕駛因紅燈時車頭越過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就被科技執法認定違規。警方提醒,闖紅燈不只包括紅燈時直接通過路口,車輛越線程度及是否影響其他用路人通行,都可能影響違規認定與罰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闖紅燈最高可罰5400元;車輛前懸越線也可能因未依號誌指示遭罰900至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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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停車也會收到罰單!車頭越線最高罰5400元 3種違規情況一次看

台東縣警察局曾接獲民眾申訴,有駕駛認為自己明明停等紅燈,卻收到闖紅燈罰單,經警方調閱違規錄影並說明後,才發現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

警方指出,許多駕駛誤以為只有紅燈亮起後仍直接通過路口,才算闖紅燈,但實際上,車輛在紅燈時越過停止線並進入路口範圍,也可能構成違規。例如機車停等紅燈時繼續向前,越過停止線及行人穿越道後停在機車待轉區,就可能遭到取締。

▲機車停等紅燈時繼續向前,越過停止線及行人穿越道後停在機車待轉區,就可能遭到取締。(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unsplash)
▲機車停等紅燈時繼續向前,越過停止線及行人穿越道後停在機車待轉區,就可能遭到取締。(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unsplash)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的交岔路口闖紅燈,可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至於違規闖紅燈該如何認定,交通部過去的函釋也有進一步說明:

◼︎車輛直接穿越路口,駛向銜接路段。

◼︎車身已進入以網狀黃線等標線劃設的路口範圍。

◼︎紅燈時車輛超越停止線並妨害其他方向通行。

如果只是車輛前懸部分超過停止線,則可能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違反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可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賴禹妡編輯記者

從事新聞領域已有6年資歷,曾在《三立新聞網》任職2年,累積豐富的新聞採編經驗,現任職於《NOWNEWS》約4年,曾深入娛樂組與網搜組,掌握娛樂動態與網路熱門話題,目前在家庭消費中心擔任編輯,主要負責生活、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