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民注意了!為改善交通秩序、提升行人安全,新竹市警察局新增6處科技執法設備,包括2處固定式、4處移動式,另將1處既有移動式設備移置至新地點。上述7處路口即日起至明年1月11日為宣導期,並自明年1月12日起正式執法。警方提醒,駕駛行經路口應遵守交通規則,確實停讓行人,避免違規受罰。
新竹增設6處科技執法!取締地點一次看
新竹市警察局表示,此次新增6處科技執法設備,依設備類型及取締項目分為以下兩類:
固定式科技執法(2處)
取締項目為「闖紅燈」及「未停讓行人」,設置於以下2處易肇事路口:
中山路/北大路/四維路口
西大路/食品路/寶山路口
移動式科技執法(4處)
取締項目為「闖紅燈」,設置於以下4處闖紅燈肇事較多的路口:
光復路/建中路口
中華路/民生路口
中華路/中山路口
經國路/水田街口
▲新竹市警察局表示,此次新增6處科技執法設備,依設備類型及取締項目主要為「闖紅燈」及「未停讓行人」。(圖/新竹市警察局)
有1處移動式設備移置!改取締未停讓行人
除了新增6處設備,警方也將原設置於中華路二段與林森路口的科技執法設備,移置至南大路與公竹路口,取締項目為「未停讓行人」。
警方表示,考量中華路二段與林森路口的科技執法已見成效,因此調整設備設置地點,期望進一步改善其他路口的交通安全。該處移置設備的宣導期及正式執法日期,與上述6處新增設備相同,將於明年1月12日起正式執法。
▲新竹市警察局長陳源輝則提醒,駕駛行經路口或行人穿越道時,務必落實「慢、看、停」,留意是否有行人穿越。(圖/新竹市警察局)
新竹市推動人本交通!警方籲落實「慢、看、停」
新竹市長高虹安表示,設置科技執法並非以處罰為目的,而是希望保障市民交通安全,培養安全的用路習慣。透過市府與市民共同努力,打造更友善的交通環境,也展現市府對行人安全的重視。
新竹市警察局長陳源輝則提醒,駕駛行經路口或行人穿越道時,務必落實「慢、看、停」,留意是否有行人穿越;行人也應在合法地點穿越道路,並遵守「停、看、聽」原則。
警方強調,未來將持續檢討移動式科技執法地點,並視各路段肇事及違規情形滾動調整,將設備移至違規或事故較嚴重的路段,以提升執法效益,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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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警察局表示,此次新增6處科技執法設備,依設備類型及取締項目分為以下兩類:
固定式科技執法(2處)
取締項目為「闖紅燈」及「未停讓行人」,設置於以下2處易肇事路口:
中山路/北大路/四維路口
西大路/食品路/寶山路口
移動式科技執法(4處)
取締項目為「闖紅燈」,設置於以下4處闖紅燈肇事較多的路口:
光復路/建中路口
中華路/民生路口
中華路/中山路口
經國路/水田街口
除了新增6處設備,警方也將原設置於中華路二段與林森路口的科技執法設備,移置至南大路與公竹路口,取締項目為「未停讓行人」。
警方表示,考量中華路二段與林森路口的科技執法已見成效,因此調整設備設置地點,期望進一步改善其他路口的交通安全。該處移置設備的宣導期及正式執法日期,與上述6處新增設備相同,將於明年1月12日起正式執法。
新竹市長高虹安表示,設置科技執法並非以處罰為目的,而是希望保障市民交通安全,培養安全的用路習慣。透過市府與市民共同努力,打造更友善的交通環境,也展現市府對行人安全的重視。
新竹市警察局長陳源輝則提醒,駕駛行經路口或行人穿越道時,務必落實「慢、看、停」,留意是否有行人穿越;行人也應在合法地點穿越道路,並遵守「停、看、聽」原則。
警方強調,未來將持續檢討移動式科技執法地點,並視各路段肇事及違規情形滾動調整,將設備移至違規或事故較嚴重的路段,以提升執法效益,維護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