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籍彰化縣議員江熊一楓遭控長期利用人頭助理及不實申報方式,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共487萬餘元,彰化地方法院今(14)日判刑江熊一楓4年6月。江熊一楓自去年底遭羈押至今,民進黨也對她祭出停權2年處分。丈夫、前立委江昭儀代理她以無黨籍身分登記參選下屆縣議員。移審羈押庭預計於21日召開,是否獲准交保,將牽動江熊一楓後續的選戰布局。
現年74歲的江熊一楓與83歲的江昭儀,活躍彰化政壇逾30年。江熊一楓曾連任3屆彰化縣議員,之後參與北斗鎮長補選但未能當選。她因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於去年12月25日遭羈押至今,已近10個月。檢方偵辦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量刑9年6月。民進黨則因案件對她停權2年,導致她失去由黨提名參選公職的資格。
3屆議員任內涉詐領487萬 檢方建請判刑9年6月
起訴書指出,江熊一楓自2010年起,連續在3屆縣議員任內,透過「人頭助理」方式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供個人開銷及服務處支出。前兩屆任內,她涉嫌與4人共謀,由對方提供帳戶充當名義助理,再向議會申報不實人事資料,使議會誤信後撥付補助款,款項卻遭挪作私人用途。
起訴內容另指出,第3屆任內,江熊一楓甚至聘用丈夫江昭儀擔任公費助理,但江昭儀長期滯留國外達15個月,無法實際履行助理職務,卻未向議會通報停聘。檢方認定3案合計詐取補助費487萬797元,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法院審理後,認定江熊一楓與4名助理共同涉犯《刑法》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江熊一楓有期徒刑4年6月。張姓助理則被判刑2年、褫奪公權1年,宣告緩刑4年,並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其餘被告均獲緩刑,分別須向公庫支付3萬至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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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屆議員任內涉詐領487萬 檢方建請判刑9年6月
起訴書指出,江熊一楓自2010年起,連續在3屆縣議員任內,透過「人頭助理」方式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供個人開銷及服務處支出。前兩屆任內,她涉嫌與4人共謀,由對方提供帳戶充當名義助理,再向議會申報不實人事資料,使議會誤信後撥付補助款,款項卻遭挪作私人用途。
起訴內容另指出,第3屆任內,江熊一楓甚至聘用丈夫江昭儀擔任公費助理,但江昭儀長期滯留國外達15個月,無法實際履行助理職務,卻未向議會通報停聘。檢方認定3案合計詐取補助費487萬797元,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法院審理後,認定江熊一楓與4名助理共同涉犯《刑法》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江熊一楓有期徒刑4年6月。張姓助理則被判刑2年、褫奪公權1年,宣告緩刑4年,並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其餘被告均獲緩刑,分別須向公庫支付3萬至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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