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公司高雄區營業處28日下午,在該營業處禮堂,舉辦法律知識與實務案例分享會活動,會中邀請宏誠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張雲翔到場作專題演講,期透過專業法律知識與實務案例分享,以協助與會同仁深入瞭解職場霸凌的定義、常見態樣及相關法律規範,並進一步建立正確的溝通觀念與互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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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高雄區營業處舉辦法律知識與實務案例分享會活動。(圖/記者黃守作攝)
▲台灣電力公司高雄區營業處舉辦法律知識與實務案例分享會活動。(圖/記者黃守作攝)
台灣電力公司高雄區營業處法律知識與實務案例分享會活動,是由高雄區營業處處長林昶旭主持,有該區處各課室代表與會。

▲台灣電力公司高雄區營業處舉辦法律知識與實務案例分享會活動,有該區處各課室代表與會。(圖/台電高雄區營業處提供)
▲台灣電力公司高雄區營業處舉辦法律知識與實務案例分享會活動,有該區處各課室代表與會。(圖/台電高雄區營業處提供)
台灣電力公司高雄區營業處處長林昶旭表示,台電公司高雄區營業處為營造尊重、友善且安心的工作環境,打造友善的幸福職場,乃舉辦此一法律知識與實務案例分享會活動,並邀請宏誠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張雲翔到場作專題演講,宣導職場霸凌防治工作。

▲宏誠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張雲翔到場作專題演講。(圖/台電高雄區營業處提供)
▲宏誠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張雲翔到場作專題演講。(圖/台電高雄區營業處提供)
宏誠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張雲翔在會中,首先介紹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修正條文及職場霸凌的相關定義,並針對職場霸凌的態樣,包括言語暴力、社交排斥、職務干預、權力濫用及名譽侵害等進行說明,例如以羞辱性言語貶低同仁、刻意排擠或孤立他人、惡意阻礙工作進行、利用職權不合理分派工作,以及散布不實訊息或侵犯個人隱私等。

張雲翔律師也提醒,職場中的批評、指正與合理工作要求,不必然構成職場霸凌,但仍須依具體情境、行為方式、權力關係及造成的影響等因素綜合判斷,以避免將正常管理與不當對待混為一談。

張雲翔律師接著進行實際案例分享,更以職場常見的溝通情境為例,說明同樣是針對工作表現提出意見,表達方式不同,可能帶來截然不同的結果,他進一步分享三項溝通原則,一是「延遲定論」,在批評或責備他人之前,先冷靜思考自己是否瞭解事情全貌;二是「多問少斷」,與其急著下結論,不如先詢問事情經過及對方是否需要協助;三是「換位思考」,試著理解他人所面臨的困難,思考自己在相同處境下是否也能妥善處理,期透過這些方法,有助於減少誤解與衝突,讓工作上的提醒與指正更具建設性。

林昶旭指出,預防職場霸凌不僅仰賴法律制度與管理規範,更需要每位同仁在日常工作中落實尊重、理解與同理,該區處未來將持續推動友善職場相關宣導,鼓勵同仁建立良好溝通習慣,面對工作問題時,以理性討論取代情緒指責,以具體建議取代人身批評,並在發現不當對待時適時尋求協助,期盼透過制度與觀念並行,讓每位同仁都能在安全、尊重且相互支持的環境中安心工作,共同打造幸福、和諧且具凝聚力的職場。

黃守作編輯記者

NOWNEWS 今日新聞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