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姓男子在上(10)月底帶家人到嘉義阿里山旅遊,因預訂的青年活動中心尚未到入住時間,竟在阿里山林業鐵路二萬坪車站附近搭帳篷供孩子休息,列車司機員發現後通報處理,所幸未釀成事故。警方表示,全案將函送交通部鐵道局裁罰,依《鐵路法》相關規定,違規者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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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鐵路法》第57條第2項規定,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及車站內非供公眾通行的處所;違反規定者,依同法第70條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若影響鐵路行車安全且情節重大,罰鍰還可能提高至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林鐵處提醒,鐵路、橋梁及隧道均屬列車及鐵路作業使用範圍,並非一般步道或休憩場所。民眾若想前往眠月線及一葉蘭自然保留區,可搭乘林鐵至沼平車站,再依指標前往木棧平台登山口,切勿擅自進入鐵道範圍,以免危及自身及列車行車安全。

▲有遊客在嘉義阿里山林業鐵路二萬坪車站緊鄰鐵軌處搭設帳篷(圖/翻攝畫面)
▲有遊客在嘉義阿里山林業鐵路二萬坪車站緊鄰鐵軌處搭設帳篷(圖/翻攝畫面)

林莞茜編輯記者

現任《NOWNEWS今日新聞》新聞一部財經生活中心要聞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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