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光復香港口號違法 持中華民國旗不在限

▲港版國安法上路後,港警新增一面警告旗「紫旗」。(圖/翻攝自「香港警察」臉書粉絲團)
▲港版國安法上路後,港警新增一面警告旗「紫旗」。(圖/翻攝自「香港警察」臉書粉絲團)

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2日電)香港7月1日遊行,有10人被警方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逮捕。港媒引述警方消息稱,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違法,但喊「五大訴求」、「林鄭下台」則不在此限。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另外,法新社記者泰勒(Thomas Taylor)在推特(Twitter)引述港警說法發文表示,展示或擁有中華民國國旗,並不觸犯「港區國安法」;但若是推動「台獨」的旗幟則可能觸法。

香港電台報導,「港區國安法」6月30日深夜生效,香港1日仍有大批示威者上街遊行,警方共逮捕約370人,其中10人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他們分別被搜獲、展示、揮動印有「香港獨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字句的旗幟或標語。

立場新聞報導,一名被捕者的家人表示,他只是在手機殼貼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貼紙,和包包裡有數張文宣貼紙,就被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

此外,也有示威者在現場高喊「香港獨立,唯一出路」的口號。警方指這種行為涉嫌煽動、教唆他人分裂國家,有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

至於呼喊所有示威口號是否都觸犯「港區國安法」,明報報導,香港律政司長鄭若驊1日表示,是否犯罪不能單看口號,還要視有無犯罪意圖,例如:客觀上是否構成顛覆政權,同時也要參考相關證據。

然而,香港明報引述警方消息,指高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犯法,理由是,這句口號源於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而他過去曾提出「港獨」倡議。

香港民間對這句口號有各種詮釋,有人認為是指變革、維持香港核心。

報導引述香港大律師李安然表示,除非有證據證明當事人是因同意梁天琦說法,或「港獨」倡議才呼口號,否則上述說法有些「上綱上線」。

不過警方消息人士說,「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口號不涉及顛覆國家;「林鄭(月娥)下台」和「解散警隊」口號也不會觸及國安法。

而攜帶「港獨」旗幟是否違法,警方消息人士說,要配合現場環境和衣著蒐證,若帶去示威現場而有合理懷疑要鼓吹或煽動分裂國家,則可能觸法;但若是帶去公園、超市,或在家收藏,一般沒有問題。

香港獨立記者「YKS至尊寶」1日在臉書發文稱,警方在銅鑼灣截查一名男子時,從他的背包內找到大量的中華民國國旗,最後被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逮捕。

不過法新社記者泰勒在推特引述警方消息,指展示或擁有中華民國國旗不違法;但若是推動「台獨」的旗幟則可能違法。

「港區國安法」規定,涉嫌「分裂國家罪」和「顛覆國家政權罪」者,最輕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可無期徒刑。而涉嫌煽動、教唆和協助者,輕者判5年以下,重者5年至10年的有期徒刑。(編輯:沈朋達/繆宗翰)1090702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