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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指出,這次電支電票大整合修法將有4項預期效應,首先,整合儲值支付工具的法令規範,符合支付工具虛實整合的發展趨勢;第二是擴大電子支付機構的業務範圍,創造以電子支付機構為核心的支付生態圈;第三則開放跨機構間互通的金流服務;第四營造友善產業發展的法規環境,提升業者經營競爭力及保留主管機關管理彈性。
另這次修法也有3大亮點,包括各電子支付機構款項將可相互移轉,未來將由財金公司成立一個「跨機構共用平台」,提供消費支付及資金移轉的清算中心,這讓消費者使用更為便利。而透過「跨機構共用平台」,未來電子機構業者簽下來的特約商店,彼此都可以使用,而不像過去只有簽約商才能用。
除了不同機構帳戶可以資金移轉、不同特店可以使用,未來連紅利點數也能共用,商家可以接受點數消費折抵。金管會強調,這項電支電票機構大整合,在亞洲鄰國當中像韓國、馬來西亞也有相似做法,而目前國內的電支與電票機構業者,含專營與兼營共有2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