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爭奪戰 「老天祿」告贏「上海老天祿」二代兒媳

▲「老天祿」指控「上海老天祿」第二代兒媳周映明創立的祿大與金饌合作,打著「上海老天祿第二代自創品牌」招牌,企圖混淆消費者,祿大與「老天祿」是關係企業,日前法院判「老天祿」勝訴,全案仍可上訴。(圖/翻攝自祿大官網)
▲「老天祿」指控「上海老天祿」第二代兒媳周映明創立的祿大與金饌合作,打著「上海老天祿第二代自創品牌」招牌,企圖混淆消費者,祿大與「老天祿」是關係企業,日前法院判「老天祿」勝訴,全案仍可上訴。(圖/翻攝自祿大官網)

財經中心 / 綜合報導

港星最愛的西門町滷鴨舌老天祿,爆發商標權戰爭,「老天祿」指控「上海老天祿」第二代兒媳周映明與合作業者金饌,打著「上海老天祿第二代自創品牌」招牌,企圖使消費者混淆,因此憤而提告侵權,而智慧財產法院日前判「老天祿」勝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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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西門町找老天祿,大家都知道有兩家,一家是位於武昌街的「老天祿」、一家是位於成都路的「上海老天祿」,兩家老天祿其實是系出同門,也各有死忠擁護者。而這次爆發商標爭奪戰,主要是「老天祿」指控祿大食品負責人周映明打著「上海老天祿」第二代賣東西。

同時「老天祿」也指控祿大與金饌企業社合作,在金饌店面以「上海老天祿」商標賣滷味,企圖讓消費者混淆滷味是出自「武昌街老天祿」或彼此有加盟與相關企業關係,因此憤而提告。而智財法院審理後,判決祿大和金饌不得使用「老天祿」、「台北老天祿」和「台灣老天祿」相同或近似商標販售商品,相關廣告看板和包裝等也應銷毀,全案仍可上訴。

祿大負責人周映明對媒體表示,老天祿一開始是公公蔡毓根與邵姓親戚合夥經營的,後來分家,公公經營「老天祿食品號」,邵家經營「老天祿食品行」,之後公公在公司名字加上「上海」2字做為區別。至於現在的「老天祿」公司負責人謝玉泉則是向邵家買來註冊的,強調自己以「上海老天祿第二代自創品牌」名義創業,是經過公公家族同意才創立祿大公司。

不過,上海老天祿第2代蔡毓根的女兒蔡清華,曾於2017年接受鏡周刊採訪時提到,弟弟蔡清國身為實際負責人,卻放任妻子周映明另開「祿大」公司,打著上海老天祿名號搶生意,還把創辦人的肖像當商標,要讓大家以為是關係企業。而她查證後也發現,「祿大」櫃檯上竟然放著上海老天祿的包裝盒及手提袋,企圖讓消費者產生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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