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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澄清,市府無委託「消防應變推廣協會」或其他民間協會等至民間公司行號辦理講習,消防局的防火教育宣導,會透過各機關、學校、團體及公司行號等自行提出需求,或者由消防局所屬消防分隊同仁、婦女防火宣導隊成員排定期程進行轄區居家訪視宣導,或於建築物火災後進行災後訪視加強防火宣導,宣導時一定穿著消防局制式服裝、配戴識別證等,提供民眾確認。
民眾若有接獲以內政部消防署或台中市政府消防局等政府機關名義,欲前往進行消防安全講習,可直接拒絕或不予理會,或可洽消防局查詢真偽;若已遭受該協會不當推銷,可檢附具體事證,向市府社會局(04-2228-9111轉社會局人民團體科)、消防局(04-2381-1119轉467)或撥119專線檢舉;此外,針對任何恐嚇行為,可檢具相關事證,向市府警察局、派出所提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