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驗農產品 嘉市檢出1件香菜農藥殘留

▲嘉市抽驗市售農產品,檢出1件香菜農藥殘留與規定不符。(圖/記者郭政隆翻拍)
▲嘉市抽驗市售農產品,檢出1件香菜農藥殘留與規定不符。(圖/記者郭政隆翻拍)

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

依「106年食品藥物管理署產品後市場監測計畫」,嘉義市衛生局於10月至超市、有機超商及批發市場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農藥殘留,共抽驗玉米、油菜、地瓜葉、青江菜、馬鈴薯、香菜等12件蔬果產品,檢驗項目為311項農藥殘留,其中1件「香菜」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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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衛生局說明,在不合格的香菜中,檢出農藥陶斯松(Chlorpyrifos)0.06ppm(容許量:0.01*ppm);施得圃(Pendimethalin)0.02ppm(容許量:0.01*ppm);百滅寧(Permethrin)0.04ppm(容許量:0.01*ppm);賽達松(Phenthoate)0.02ppm(容許量:0.01*ppm);達特南(Dinotefuran)0.02ppm(容許量:不得檢出);菲克利(Hexaconazole)0.04ppm(容許量:0.01*ppm)。

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張育彰表示,針對不符規定產品,經查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溯源處辦及農政單位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嘉義市抽驗106年市售農產品檢驗結果,可逕至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網站之抽檢驗公開專區或「食安在嘉」網頁之食安中心-後市場抽檢驗公開選單下載參考。

張育彰科長指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5款之規定,蔬果檢出農藥殘留與規定不符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倘業者無法提供供應商來源者,涉違反食安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民眾可洽詢衛生局食品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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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