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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4 日當日下午,業者打電話向客人進行人數確認,對方回答「稍後回覆」,想不到之後卻再也連繫不到,甚至超過預約時間沒人現身,業者致電也無人回應,直到當日晚間 10 點後,業者發送 mail 告知對方將與警方及律師商量,才獲得奧客電話回覆。
而從電話中傳來的周遭聲響,可知對方是在其他餐廳舉辦宴會,面對業者質問為何都無回應?竟以「忘記帶手機」為由推託。讓業者聽了相當氣憤,不但遭到放鳥、做好的餐點也全報廢,更讓業者失望透頂,便委託律師提告求償。
日前東京簡易裁判所針對此案開庭審理,業者及律師都到場聽判,放鳥的客人卻未現身、未聘請律師提出答辯書,被法官認定是承認提告內容,最後僅花了一分鐘就判業者勝訴,客人須賠償 13 萬 9200 日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