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房市人氣強強滾 交易所得30天內須申報納稅

▲2016年取得房屋交易後,30天內必須申報所得納稅(圖/信義房屋提供)
▲2016年取得房屋交易後,30天內必須申報所得納稅(圖/信義房屋提供)

財經中心 / 綜合報導

年後房市買氣暢旺,自住客紛紛出籠看屋,換屋族或賣屋需求者須注意,房地合一實施後,不動產買賣交易所得須於30天內進行申報繳納所得稅,即便是沒有獲利都要申報,否則經查未申報者恐被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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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代書表示,依據房地合一實價課徵所得稅制,個人自2016年後取得的房產或土地經交易後的所得須於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30天內辦理申報納稅。若2016年前取得的房產,則於隔天5月申報繳稅即可。

課稅基礎為交易總額扣掉取得成本,以及買賣過程所需支付費用等予以計算。信義代書指出,依據房地合一制度規範,依持有時間,對交易所得採累進稅制課徵,持有1年內的新屋所得課徵45%稅額、持有1至2年的房產課徵35%稅額、持有2-10年課徵20%,超過10年,則課徵15%。

不論房產交易買賣盈虧,都要進行申報,依據規定,逾時申報將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如有應補稅額,除依法核定應補稅額發單補徵外,並按所漏額處3倍以下罰鍰。不過,若在所有權移轉後約3個月內緊急自動補申報,加計利息可免予處罰。

信義代書提醒,出售房地產如有盈餘未申報或已申報但未能提出證明文件者,其財產交易所得,按財政部每年發布當地財產交易所得課稅標準,依房屋評定現值一定比例計算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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