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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檢驗結果顯示,會影響風味的食醋中的無鹽可溶性固形物,包括糖類、蛋白質與有機酸等物質
,以及甜味劑量都符合規定,但在進行酸度測驗中,卻發現1件合成醋的酸度檢測只有2%到3%,未達國家標準的4%以上。
消基會委員江文章表示,衛福部雖然實施「包裝食用醋標示規定」,卻僅規定產品須標示「調理食醋」與「合成食醋」,未將國家標準的食用醋酸度、無鹽可溶性固形物等品質標準,納入《食安法》規範,因此就算業者產品不符國家標準,卻不會被開罰。
江文章呼籲,食藥署應制定品質標準,當業者不符規範、標示不實時,可依《食安法》開罰。
江文章說,過去食藥署也曾調查市售約200款食用醋,包含釀造食醋約占40%、調理食醋55%、合成食醋5%,而這次消基會檢測結果僅合成食醋的酸度未達國家標準,因此建議民眾選購時,挑選釀造食醋和調理食醋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