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壇》徐佳馨/空店稅沒下文,北市府還想徵空屋稅?

▲台北市政府擬規劃實施「空屋稅」。(圖/信義房屋提供)
▲台北市政府擬規劃實施「空屋稅」。(圖/信義房屋提供)

文 / 徐佳馨

繼上次空店稅受到反對聲浪之後,近期北市府又拋出空屋稅議題,希望透過提升空屋稅至3.6%,並且降低自用稅至0.6%的做法,鼓勵自用,也趁機逼出空屋,解決北市居住空間不足的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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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真的會有效果嗎?


確實,最近聽到關於空屋稅成功經驗,讓許多人為之一振,報載溫哥華自 2017 年,對一年中空置超過六個月的房屋徵收 1% 的稅,又稱「空屋税」,據說已經帶來實質效應,溫哥華市內的空置房產數量,一年內下降15%,也讓其他城市思考是否跟進的可能。不過,在這個成功經驗的背後,沒有說清楚的有三個,第一是每年溫哥華的房產擁有者都必須提交財產狀況聲明,以確定旗下的財產是否需要納稅,空屋自有一套認定標準,當中被視為空置的房產,將會被政府徵收該年度房地產評估應稅的1%,第二是這筆稅收淨收入,會再挹注到其他政府部門規劃的市民居住政策裡,以補強居住缺口,第三,也是最尷尬的,就是這些空置房產也並沒有全部流入租賃市場,因為租賃市場相對複雜,透過稅收並不足以讓屋主有足夠誘因轉進。

同樣的政策,姑且不論國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習慣,從實務面來看,台灣空屋稅的難處有二,其一是如何認定空屋;其二是如何查到空屋。空屋認定除了客觀上空置多久才能被視為空屋,還有屋況的主觀事實,即便是在首善之都的台北市,依舊有許多窳陋不堪,無法居住的住宅,被視為空屋。或許有人會問,這些空屋哪裡來的,除了屋主經濟能力不足,無法修繕維護外,另外還有因繼承共同持有無法處理,只能任其殘破的房產,這類房產恐怕無法再運用,是否要設定相關條件,值得研議。

其二,是空屋查核。目前最常聽到的說法,是透過水電使用,來確認是否有居住事實,但如果合於標準的水電費用高於稅金,屋主會任其荒廢,若稅金高於水電費用,那勢必會出現「空屋不斷電」的規避作為,反而浪費了有限能源。至於人力稽核,是否公部門有這麼多人力,即使有,耗費那麼大資源,是否能夠收到效果,也還在未定之天。

至於前陣子有人討論日本空屋稅讓日本許多業主賤價出售房屋,認為台灣實施空屋稅也可以造成這樣的結果,殊不知日本老屋維護費用高,不像台灣老屋養起來輕鬆,不同的背景下,想要期待一樣的結果,著實沒有那麼容易。在過去的經驗裡,政府只要是透過政治或是租稅手段干預市場,總會出現「種瓠仔生菜瓜」的結果,就像紐約市政府曾經出手干預市場,要求租金訂出上限,結果屋主不願改善居住品質,開發商也不願意投資興建新住宅,自然也無法吸引優質租客進入,導致有租金上限的區域陷入惡性循環。政治手段固然有效,但過往經驗歷歷在目,要出手規畫新政,怎麼能不先做好市調、設下遊戲規則,「說說」容易,「做做」可沒有那麼簡單。

話說回來,一樓店面都還沒有想清楚要不要空店稅,就另起爐灶討論起更難稽核的空屋稅,長此以往,幾次下來,民眾也就不當一回事,不過這些年,政府風向球拋成習慣,沒人把政府當作一回事,政府自己好像也漸漸習慣沒把自己說些甚麼當作一回事了。

●作者:徐佳馨/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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