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維冠大樓求償成功創首例 市府助討「買命錢」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全力協助受害者向無良奸商追討「買命錢」。(圖/記者陳聖璋攝,2020.01.16)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全力協助受害者向無良奸商追討「買命錢」。(圖/記者陳聖璋攝,2020.01.16)

記者陳聖璋 / 台南報導

2016年台南永康區維冠大樓因地震倒塌,罹難者家屬與154位受災戶,透過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台南地方法院16日宣判,建商林明輝等人應連帶給付原告等人,合計7億1千多萬元。台南市長黃偉哲強調,市府將全力協助災民討回正義,因為,這是「買命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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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指出, 2016年維冠大樓倒塌案,在四年後沉冤昭雪。司法判賠受害人損失,無良建商也得到法律懲罰,成功求償金額高達7.1億元,就災害後集體求償而言,我們是集體訴訟成功的首例;八仙塵爆雖發生在維冠大樓倒塌之前,卻因法院至今未完成審理,求償的部分沒有具體結果。

▲消基會南區分會主委薛西全說,偷工減料有不小心的嗎?(圖/記者陳聖璋攝,2020.01.16)

黃偉哲表示,本案開啟集體訴訟,成功獲得法院判賠的先例,維冠大樓的住戶,他們的損失及心裡的痛,能得到初步的撫慰,雖然這個7億元金額看起來蠻高的,但對於被害者心理的創傷、實質的受損,尚不足以彌補。只能說感謝法院,台南市政府永遠支持善良的市民,以及無良建商下的受害者。

黃偉哲說,努力到今天,終於有初步的結果,還是會在司法訴訟求償的過程中,持續協助災民。如果加害人名下沒有財產該怎麼辦?黃偉哲指出,法律上應該做的,市府一定全力來協助。

當初在第一時間,就有做保全財產的動作,該扣押的也聲請法院扣押,建商在司法上已經被判有罪,在刑事上已被判有罪;在民事求償的部分,他的財產已經有一部分扣押了,如果連官司都沒有贏,根本不用談到求償。

維冠大樓倒塌現場空拍圖 ▲維冠大樓倒塌現場空拍圖。(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官司贏才有機會去扣押加害人的財產,黃偉哲說,這部分市府會持續努力,不希望災民只拿到一紙空的債權憑證,這不是我們要的,會請法院及我們行政部門,窮盡所有洪荒之力,努力找出該扣押的、能找到的財產。

如果說建商、廠商刻意隱匿財產或做其他處理的話,黃偉哲強調,欠稅的人被管收,欠「買命錢」的建商,該管收就要管收。黃偉哲也說,如果對方繼續上訴,市府一定請最好的律師,整合最好的行政資源,將本案訴訟的最終審打贏,這才是我們的目標,但至少目前已贏了第一站。

消基會南區分會主委薛西全律師指出,偷工減料有不小心的嗎?他不認為建商偷工減料是「過失」,少幾根鋼筋,少幾包水泥,可能成本就少好幾百萬,甚至更多,「這怎麼可能是過失?」,未必故意或加重結果犯,須待上訴至二審才能確定。

薛西全認為,建商一審判決後未再上訴,趕緊去服刑,應是知道這樣的判決結果對他是有利的、是很輕的,薛西全強調,本案民事判決沿用刑事判決認定建商無過失,將來要爭取民事不受刑事判決影響。

台南永康區維冠大樓因地震倒塌,造成115人死亡、104人輕重傷,全案於2019年2月21日定讞,建商與建築師均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處最重刑度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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