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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專業網友就指出,照理說骨頭要丟廚餘才是正確的,但這一類廚餘並非用來養豬,骨頭這種無法給動物吃的食物殘渣算「堆肥廚餘」,雖然不能吃了但可以用來堆肥,給其他作物養分,所以部分店家會把廚餘分成「養豬廚餘」與「堆肥廚餘」,如果店家沒分成兩類的話,骨頭就應該要丟在一般垃圾,避免被豬隻誤食。
根據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官網《家戶廚餘分類表》,廚餘分成兩種「養豬廚餘」和「推肥廚餘」,只要「煮熟後豬可以吃」就歸類為養豬廚餘,而鹽巴、太白粉、胡椒粉等調味料,或是吃不完、過期的冷凍食品、果核、食物外殼、雞或鴨等小骨頭及豬牛羊等大骨頭、咖啡渣都算是堆肥廚餘。此外,廢棄的食用油並不算在廚餘範圍內,要另外裝成一瓶交給資源回收車回收。(編輯:許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