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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發布後掀起討論,許多網友支持晚班店員做法,「對自己負責的年輕人」、「態度正確」、「自己的班自己上,不要影響到別人」、「了不起,不負責!讚」、「這才是真正的員工。不要奴」、「真的沒必要替別人的錯誤買單」。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遇到狀況應該找店長,「真的很不負責任,但是這應該找店長來卡」、「既然知道大夜常無故翹班但前一班人員又無法延後下班,店長不願意開除大夜班,就應於每天大夜上班準點時間,去接晚班店員的班」、「請支援收銀」。
另外還有過來人分享類似血淚經驗,「以前在便利商店打工也是這樣,大夜就是慣性睡過頭遲到,還一副無所謂的樣子」、「讓我想到我曾經夢到我做過54個小時,後來受不了跑去睡了三個小時,後來還被老闆辭職的故事」、「以前也是這樣,大夜班翹班,我就繼續上班,隔天早班來驚訝問我怎麼還在這」。(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