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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不起公司,利用職務之便,知道那些供應商為了打探公司消息用身體來換取資訊」許男文章滿是懺悔之意,然而在文章發布後,不少人都關心許男是否是被盜帳號,但許男卻又再度發文表示這些都是事實,並沒有被盜帳號,宣稱「我自己做的事情我自己負責」,但對於這種毀滅性自爆,科技圈則瘋傳發文的人其實是「正宮」,事件造成討論後,目前許姓處長、3名女子事後都將臉書關閉,未對外再說明。
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廖芳萱律師舊表示,許姓處長的發文,因公開3名女子的姓名、電話等個人資訊,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而如果貼文是正宮發出的話,還有涉及妨害電腦使用罪,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6條第1項、第15條、第16條、第19條、第20條第1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21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妨害電腦使用部分,據《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事件引起軒然大波,群創則回應,關於近日公司許員的私領域事件,公司正進行了解中。對於員工私領域生活本公司予以尊重,若經後續調查發現有違反法令、員工行為準則原則或人事管理規範時,公司將依法並以最高道德標準處理。公司向來重視員工誠信廉潔,將持續要求同仁謹慎勤勉,誠信自持,共同維護公司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