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新制今年首度開徵,最後繳納期限到6月2日,也就是明天!提醒還沒繳納的民眾趕快繳納,如果到6月6日都沒有繳,就會加徵滯納金,甚至可能移送強制執行!另外,符合自住資格的民眾,如果還沒遷入戶籍,也要把握明天最後一天的機會,不然就要等明年才能用自住稅率最低1%繳稅,今年只能先繳非自住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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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提醒,房屋稅2.0要在6月2日前完成繳納,可以參考繳款書上多元繳稅方式繳納,如果遺失或沒有收到繳款書,請儘快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另外《NOWnews今日新聞》也整理了房屋稅、綜合所得稅信用卡、電子支付繳款回饋攻略,讓你繳費輕鬆賺回饋。

考量這次是房屋稅2.0首次開徵,財政部特別展延申報自住期限,符合自住資格的民眾請趕緊在6月2日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自住房屋須先至戶政機關辦竣戶籍登記),經核准將重新發單並展延繳納期間;如已繳納將儘速辦理退稅。

▲房屋稅率依照自用、非自用不同,稅率差距很大。(圖/財政部官網)
▲房屋稅率依照自用、非自用不同,稅率差距很大,符合自住資格的民眾請儘快辦理戶籍遷入。(圖/財政部官網)
誰符合自住資格?

符合3要件:1、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2、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含)以內

房屋稅6/2到期 逾期沒繳會怎樣?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房屋稅繳納期限是6月2日,如果逾期繳納,每超過3天,就要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舉例來說,原本房屋稅是1萬元,超過3天要多繳100元滯納金,連續30天都沒繳,滯納金最高10%,累計將高達5500元,而且還會被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