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調適假」是近年來不斷討論的話題,銓敘部近日完成「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增訂身心調適假,每年可請3日,納入現行支薪7日事假中,不須檢附證明,可以小時計算,機關不可拒絕,也不得影響考績,草案已送考試院審議,預計全國約36.3萬名公務員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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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草案內容,「身心調適假」將作為一項預防性與支持性的請假措施,適用對象為現職公務人員,每年限額3日,無須檢附醫療證明,申請程序簡便。

銓敘部強調,機關不得因員工請假而影響其考績、差勤或其他人事權益,期盼透過制度性設計,協助第一線人員調適心理壓力、強化韌性、預防過勞,建構支持性職場文化。

至於是何種假別,相關主管機關取得共識,列入「事假」,由於公務人員每年支薪事假共有7日,已優於《勞基法》,同時為避免擴大不同職域人員給假權益的差距,因此仍維持7日有薪事假。另外,公務人員身心不適情形如已達心理疾病狀態,則可請病假。

草案指出,增訂身心調適假目的,在於鼓勵公務人員重視身心健康需求,自我覺察心理不適,同時希望公務人員妥善運用,找到合適的舒緩壓力及照顧身心方式進行喘息,強化心理健康韌性,在達成心理健康狀態後,能有效投入工作,以事先「預防保健」概念出發,期能降低後續心理疾病風險。

總統賴清德於去年11月主持「總統府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會議指示,心理健康是實現健康台灣的重要基石,在建構友善安全的職場環境上,政府須以身作則、帶頭示範,研議增列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

陳郁柔編輯記者

畢業於世新大學傳播管理學系,擁有五年財經新聞編輯經驗,長期關注金融市場、產業動態與總體經濟議題。
自畢業後即進入新聞媒體產業,負責即時新聞撰寫、深度報導企劃及專題內容編輯,具備豐富的財經內容產製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