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Tesla)2024年在台灣賣出超過1.5萬輛電動車,市占率約40%,也就是說在台灣街頭,每10輛電動車就有4台是特斯拉。不過,一名車主卻懷疑,特斯拉被針對了,導致他在台74線同天連吞2張檢舉紅單,分別被處2.4萬元罰款加吊扣牌照半年,他一查發現懷疑是「特斯拉動能回收系統」引發危險駕駛誤會,據此向所屬監理站陳情,兩張罰單都被撤銷,獲免罰。
被檢舉危險駕駛 車主指特斯拉「動能回收」惹誤會
一名特斯拉車主日前在臉書「TESLA Taiwan Model 3/Y 特斯拉台灣車主群」公開社團發文,表示自己收到兩張被檢舉的交通違規罰單,都是同天晚上在台74上被檢舉,違規事實是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第 1 項及第 4 項「非遇突發狀況下驟然減速」,分處吊扣牌照半年、2萬4000元罰款處分。
他認為自己開車超過十年,從未在高速或快速道路上有任何罰單紀錄,收到這樣的處分讓我非常錯愕。推測是因為開的是特斯拉,「當放開加速踏板時,會自動啟動動能回收系統,讓車輛自然減速並亮起煞車燈」,而他變換車道後沒有繼續加速,造成車尾煞車燈亮起,後車不爽被超車,而檢舉他危險駕駛。

▲▼特斯拉車主被檢舉危險駕駛,同天在台74線上連吞兩張罰單。(圖/TESLA Taiwan Model 3/Y 特斯拉台灣車主群臉書) 
車主親自到交通分隊,要求調閱檢舉影片。強調影片中顯示他變換車道後,沒有繼續加速、鬆開加速踏板、時速差約 10 公里,「沒有任何針對性或連續性危險駕駛的跡象」。最後,車主在陳情書中,附上特斯拉原廠車主手冊「鬆開加速踏板即啟動煞車燈」的說明截圖,南投監理站受理並予以免罰,發文提醒車友萬一被誤會要據理力爭。
駕駛開車習慣被罵翻 車友驚:原來可以調閱影片
貼文引發討論,雖然有不少人噴車主「這張開的不冤啊,前面沒車硬要去內線剪人家的線,內線=超車道,不是嗎?」、「一超完車就亮煞車燈,誰都會不爽」、「為什麼超完車後要放開電門不繼續加速?」認為原PO應該好好檢討駕駛習慣。
不過,也有特斯拉車主發現相同問題,留言「我昨天也有發現這個問題。我超車之後,車速較高所以鬆開油門….煞車燈也是亮起。我就在想單踏板模式是不是容易造成誤會」。也有人發現「原來可以到交通分隊調閱影片」直呼長知識了。

▲國道、快速道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圖/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 危險駕駛規定是什麼?會面臨什麼處罰?
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曾說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規定,有「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等行為即構成危險駕駛。
危險駕駛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而且還會被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如果是曾經被扣牌車再次違規,車子會被沒入,變成政府的。
危險駕駛可以檢舉嗎?怎麼檢舉?
危險駕駛行為對交通危害性高,而且警察比較不容易主動取締,因此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規定,是可以由民眾主動檢舉的違規行為之一。
如果要檢舉他人危險駕駛,要準備好個人資料、違規事件發生地、違規車輛車牌號碼,以及圖片或影像等相關證據 ,再到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官網進行檢舉。危險駕駛部分,建議提供影像為主,並檢附清楚車牌截圖為佳。不過,現行法規,檢舉交通違規是沒有獎金的。
被檢舉交通違規如何申訴?
如果對於舉發內容不服,可以採取「線上申訴」、「線下申訴」兩種方式。以台北市為例,要進入「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裁決所受理之申訴案件(點此另開連結),準備好罰單通知書影本或掃描檔、陳述書(說明理由、姓名、車號、單號、聯絡電話及地址)、採證照片或其他可以佐證的資料、非當事人申訴要付委任書。也可以直接把相關資料郵寄到案處所進行申訴。

▲交通違規事件民眾申訴流程。(圖/新北市政府交通裁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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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特斯拉車主日前在臉書「TESLA Taiwan Model 3/Y 特斯拉台灣車主群」公開社團發文,表示自己收到兩張被檢舉的交通違規罰單,都是同天晚上在台74上被檢舉,違規事實是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第 1 項及第 4 項「非遇突發狀況下驟然減速」,分處吊扣牌照半年、2萬4000元罰款處分。
他認為自己開車超過十年,從未在高速或快速道路上有任何罰單紀錄,收到這樣的處分讓我非常錯愕。推測是因為開的是特斯拉,「當放開加速踏板時,會自動啟動動能回收系統,讓車輛自然減速並亮起煞車燈」,而他變換車道後沒有繼續加速,造成車尾煞車燈亮起,後車不爽被超車,而檢舉他危險駕駛。


駕駛開車習慣被罵翻 車友驚:原來可以調閱影片
貼文引發討論,雖然有不少人噴車主「這張開的不冤啊,前面沒車硬要去內線剪人家的線,內線=超車道,不是嗎?」、「一超完車就亮煞車燈,誰都會不爽」、「為什麼超完車後要放開電門不繼續加速?」認為原PO應該好好檢討駕駛習慣。
不過,也有特斯拉車主發現相同問題,留言「我昨天也有發現這個問題。我超車之後,車速較高所以鬆開油門….煞車燈也是亮起。我就在想單踏板模式是不是容易造成誤會」。也有人發現「原來可以到交通分隊調閱影片」直呼長知識了。

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曾說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規定,有「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等行為即構成危險駕駛。
危險駕駛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而且還會被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如果是曾經被扣牌車再次違規,車子會被沒入,變成政府的。
危險駕駛可以檢舉嗎?怎麼檢舉?
危險駕駛行為對交通危害性高,而且警察比較不容易主動取締,因此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規定,是可以由民眾主動檢舉的違規行為之一。
如果要檢舉他人危險駕駛,要準備好個人資料、違規事件發生地、違規車輛車牌號碼,以及圖片或影像等相關證據 ,再到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官網進行檢舉。危險駕駛部分,建議提供影像為主,並檢附清楚車牌截圖為佳。不過,現行法規,檢舉交通違規是沒有獎金的。
被檢舉交通違規如何申訴?
如果對於舉發內容不服,可以採取「線上申訴」、「線下申訴」兩種方式。以台北市為例,要進入「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裁決所受理之申訴案件(點此另開連結),準備好罰單通知書影本或掃描檔、陳述書(說明理由、姓名、車號、單號、聯絡電話及地址)、採證照片或其他可以佐證的資料、非當事人申訴要付委任書。也可以直接把相關資料郵寄到案處所進行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