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一名比利時籍杜姓女子,因在台南市北區東豐路,未注意來車且貿然穿越未劃設行人穿越道的交岔路口,遭閃避不及的胡姓男騎士撞上,杜女身受重傷,搶救一個月後宣告不治。法官審酌後認定,杜女未注意路況為事故主因,胡男則因未減速慢行負次要責任,考量其坦承犯行,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胡男有期徒刑5月、緩刑2年。
根據判決書顯示,這起憾事發生在台南市北區東豐路的一處路口。當時胡姓男子正騎乘機車行經該路段,適逢一名比利時籍的杜姓女子正欲徒步穿越馬路,由於該處並未設置行人穿越道,加上杜女在穿越時疑似未充分留意左右來車便直接通過,胡男閃避不及迎面撞上,導致杜女全身受傷嚴重,雖經緊急送醫並全力搶救長達一個月的時間,仍傷重不治。
全案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針對肇事責任進行了詳細裁量。判決指出,胡姓男子在行經無號誌路口時,因未確實注意車前狀況且未減速慢行,確實存在過失,然而,法官進一步審酌後認定,杜姓女子在橫越馬路時未留意往來車輛便貿然通行,才是引發這起死亡事故的主要肇因。
法官考量胡男僅負擔肇事的次要責任,且在案發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法院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個月,並給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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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針對肇事責任進行了詳細裁量。判決指出,胡姓男子在行經無號誌路口時,因未確實注意車前狀況且未減速慢行,確實存在過失,然而,法官進一步審酌後認定,杜姓女子在橫越馬路時未留意往來車輛便貿然通行,才是引發這起死亡事故的主要肇因。
法官考量胡男僅負擔肇事的次要責任,且在案發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法院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個月,並給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