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貪檢察官」陳玉珍多年前因包庇賭博電玩案、收賄2300萬元遭判12年徒刑並在2019年入獄,近日她「第六度」申請假釋再度遭到駁回!矯正署審查後指出,陳玉珍身為執法人員卻長期收受賄賂長達七年,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且目前尚難認定其有深刻反省之意,因此裁定不予假釋,陳玉珍須繼續於台中女子監獄附設外役分監服刑。
司法官學院25期結業的前主任檢察官陳玉珍,過去曾參與偵辦著名的尹清楓命案,卻在「正己專案」中涉貪解職。檢方調查發現,陳玉珍從1999年至2006年間,利用任職宜蘭、板橋(新北檢改制前)地檢署、高檢署期間,明知施永華經營賭博電玩牟利,不但沒有依法偵查、起訴,而且利用「後案併前案」的分案規則,以及扣壓、交付代保管的規定拖延不結案、累積案件,濫權不起訴,涉有違背職務行為並收受賄賂對價共計2300萬元,2019年2月,最高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定讞。
2019年3月,前檢察官陳玉珍進入桃園女子監獄服刑,並於2021年7月移往台中女子監獄附設外役分監至今,近日,她再度申請第六次假釋仍遭駁回。對此,矯正署對此明確表示,陳玉珍身為檢察官,本應負有維護法律公平正義的社會職責,卻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並長期包庇賭博犯罪,不法行為橫跨長達七年,對國家司法公信力造成重大且難以彌補的損害。考量其犯罪情節嚴重,且難認其已對自身行為有深刻反省,因此認定其不符合假釋要件,依法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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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前檢察官陳玉珍進入桃園女子監獄服刑,並於2021年7月移往台中女子監獄附設外役分監至今,近日,她再度申請第六次假釋仍遭駁回。對此,矯正署對此明確表示,陳玉珍身為檢察官,本應負有維護法律公平正義的社會職責,卻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並長期包庇賭博犯罪,不法行為橫跨長達七年,對國家司法公信力造成重大且難以彌補的損害。考量其犯罪情節嚴重,且難認其已對自身行為有深刻反省,因此認定其不符合假釋要件,依法駁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