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2026各國貿易評估報告》(2026 NTE)中,目標是我國開放切片馬鈴薯發芽或腐爛可進口,外界也擔憂可能有食安疑慮。衛福部長石崇良說,關於「台美對等貿易協定」所提及的馬鈴薯敘述相當長,相關文字僅是最後一段,如此解讀「有點斷章取義」。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石崇良今(15)日出席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針對「2026 NTE」內容提及,關於切片馬鈴薯帶芽或腐爛、發黴仍能整批進口台灣,對我國食品安全造成的衝擊與因應作為。他回應,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中對於馬鈴薯的相關敘述很長,所謂發芽或腐爛的相關文字僅是最後一段,因此這樣解讀有點「斷章取義」。

石崇良指出,加工用馬鈴薯要輸入台灣之前必須符合檢疫證明,噴灑發芽抑制劑,因此有一定檢疫標準後,才可進口。一旦在海關發現有腐爛、發芽情形,就必須進行特殊處制,送至加工場所處制。

石崇良表示,這是雙方討論確認,檢疫證明需經過我方認可,若整批腐爛等情況過於嚴重,則需整批退回,但有部分問題則不會全數退回,而是特殊封存並處理。

發芽違規比例低 農業部:新檢疫條件至今尚未有美國加工用馬鈴薯輸入

農業部報告提到,109年至今,馬鈴薯發芽超過規定的比例極低,僅109年3案(占輸入案件0.4%)、110年4案(占0.4%)及114年5案(占0.2%)。

農業部說明,今年2月6日公告實施「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除了對於8種病蟲害的管理強度不變,也新增要求美方強化輸出前發芽抑制劑施用程序、輸出檢疫須確認無發芽、無土壤,同時美國植物檢疫證明須載明該批馬鈴薯僅供加工使用。

另外,輸入時依照我國檢疫規定進行查驗,農業部說,未符合文件或檢疫要求者不得輸入,若發現腐爛、發霉或發芽等情況,則須以安全防護措施直接運送至加工廠選別,確保不符規定的馬鈴薯不會加工或流入我國市場。

農業部指出,新檢疫條件實施至今尚未有美國加工用馬鈴薯輸入。

張乃文編輯記者

📍醫藥線記者
📍世新大學新聞學系畢業
📍長期關注公共衛生、醫療政策、疾病防治等
目前跑醫藥線新聞。工作上經常接觸到醫療政策、公共衛生、疾病防治以及臨床新知等,學到許多課本上沒有的知識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