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丁小琥8年前以「湖南省芷江媽祖文化交流協會副會長」的身分來台,之後多次入境的名義是商務或觀光行程,實則吸收我國國軍刺探軍中機密、並遊說軍官投降,他為了營運共諜網砸下1112萬元,涉犯《國安法》、《陸海空軍刑法》,去年(2025)高檢署起訴;丁小琥落網後遭到羈押,在案件審理期間病逝看守所,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公訴不受理,同案起訴的6名現役或退役軍人,則因為自白獲得減刑,分別遭判處4年6月到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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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檢調偵辦,丁小琥接受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南寧工作站的指示,藉由來台旅遊或洽公的機會,先搭上陸軍司令部戰訓處的退役中校王文豪,再與國防部參謀本部防空飛彈指揮部的退役中校譚俊明建立關係。

丁小琥透過王文豪和譚俊明延伸觸角,納入陸軍裝甲兵指揮部士官長呂芳契、空軍飛指部少校管制官邱翰林、空軍飛指部中尉人事官楊千慧(邱翰林之妻)、陸軍部隊訓練北區聯合測考中心機械化步兵少校參謀官楊博智(邱翰林的小舅子),將共諜網發展為7人以上的規模。

丁小琥刺探、收集軍中機密資料,會依據下線提供的情報發獎金,為了提供報酬以及維持共諜網運作,他透過地下匯兌轉匯1112萬7600元到台灣。除此之外,丁小琥還遊說現役軍人,未來遇到兩岸戰爭就率領部屬消極不抵抗。

高等法院今日宣判,王文豪及譚俊明涉犯「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分別判刑7年及7年2個月,呂芳契、邱翰林、楊千慧也因發展組織罪獲判6年、8年6月、8年;楊博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的職務洩漏機密罪,判刑4年6月。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劉松霖編輯記者

人會老、衣服可能越來越穿不下,但寫過的新聞如果沒下架還在那,那是超越個人的存在和價值,也是一種活過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