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維持花蓮高分院更一審原判,讓犯下弒母案的女子蔡京京及其男友曾智忠得以免死,而更一審法官所提,曾男昔日成績好而有教化可能的理由竟被最高法院法官接受,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在臉書發文表示,台灣的法官很有佛心,為了要幫被告找生路,有很多充滿創意的見解;但是法官的判決書,令人不禁為台灣的司法信心捏一把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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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毓蘭臉書這麼說:

都知道台灣的法官很有佛心,為了要幫被告找生路,有很多充滿創意的見解。

在母親節的前夕,看到弒母案的兇手蔡京京夫婦免死定讞,早已有心理準備,沒有太多驚訝。

但是法官的判決書,令人不禁為台灣的司法信心捏一把冷汗:「指曾從中正理工學院畢業後,74年7月任中山科學研究院中尉,75年8月改派航發中心中尉,84年7月少校退伍。他在高中德育、群育等成績皆優良,大學操行成績良好,任職航發中心時,有多次嘉獎、記功,並非無教化可能;又說,國內醫療矯正教化機構不足,不能因此認定他無法教化而剝奪其生命。」

有這樣獨特見解的法官,彷彿是有特異的推理功能,這種說法只能說是「鬼打架」…。以你們受到憲法保障的優渥待遇,真的對得起民脂民膏嗎?軍公教所有的年金改革,軍公教的退休金再怎麼縮水,都不能及於受憲法保障的司法官(法官與檢察官)。

但是,信仰廢死的法官(們),您(們)至少也要寫出通情達理,能夠說服我們的判決理由吧?居然連在校操行成績良好,也可以做為免死得理由?

以你們這麼高的所得,我們如此卑微的訴求不為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