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順安宮媽祖廟委員張金坤,在23日的106年信徒代表臨時大會遭提案議決「註銷」案,經以投票方式表決未獲通過;另項觀音佛祖殿木雕質劣重新查驗案,則獲主委同意會同包商重新查驗,並進行保固修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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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南鎮順安宮媽祖廟管委會主委吳錦宗,副主委林豐醫、蘇建源等人提案連署「註銷」張金坤擔任信徒代表兼委員資格案,指稱張金坤曾因利用職權向承包商恐嚇取才後判決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以及另幾項藉故霸凌、毀損公務和妨礙廟務等列下5大罪狀,表示張金坤身為委員卻未善盡責任,竟意圖自己不法利益,損害順安宮利益和聲譽,乃提案討論議決。

該案經主委吳錦宗說明後,一度強行闖關,未經討論即逕行以投票方式表決,同時拒絕前主委吳啟東和當事人張金坤等人的發言而出現火爆場面,後經吳、張等人堅持具有發言權,才獲吳錦宗同意發言而不再干涉,由張金坤在發言中坦承曾經犯錯,不過質疑「資格註銷」提案審議的適法性,表示組織章程記載有罷免和開除等,根本沒有「註銷」一詞。

吳錦宗宣布信徒代表共有206位,其中25位已歿,目前僅181位,由出席的116位信徒代表進行投票表決,不過只有108位領投票,經記票後,贊成有56票、不贊成48票和廢票4票,也因贊成人數未達組織章程第27條明訂的要超過出席人數116位3分之2的72票門檻而夭折。

另外,信徒代表張木金等人提案表示,該宮觀音佛祖殿已完工啟用,其宏觀備受信眾認可,唯木雕工程部分木雕呈現斷裂不全,引發信眾質疑工程品質,提議由所有委員重新進行檢驗木雕品質,如發現確有瑕疵,甚至影響觀瞻,要求承包商履行保固責任並限期進行修護,在完成修護前,擬議先行凍結保固金而不得發還,另如發現涉有工程弊端,議請向法務部調查站舉報調查;此案則經主委吳錦宗拍案同意,表示將會同相關人員擇期進行複驗,並責令包商履行保固責任而全案議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