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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慈庸出示「亞東醫院院長公開信」指出,院內實施「付薪假」與「負時數」已經行之有年,但當事情爆發後甚至還有員工被檢討、被威脅;另外也拿出員工薪資單,居然有員工因記點,最高被扣款9000多元,從原本應付所得2萬2095元,被扣到只剩下1萬1756元;非常納悶「在醫院裡到底是什麼工作,薪資會扣到這麼低?」
▲亞東醫院院長公開信。(圖/洪慈庸辦公室提供)
衛福部醫事司簡任技正黃純英表示,就亞東醫院的情況,目前還是以勞動檢查為主,衛福部當然會全力配合,如果勞檢有違規,都會透過醫院評鑑跟不定時的追縱查訪,配合地方機關督導醫院,確實做到改善。
勞動條件司專委王雅芬表示,就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工時和內容是勞資雙方約定,所以如果已經約定上班時數,勞工到工就應該給付報酬;不管是哪個醫院,像是這種負時數與付薪假都是違法情事;另外特別休假也是由勞工排定,雇主不得要求勞工排休,或是年度終結前一定要休完;特休假未休完,雇主也應付工資。
醫勞盟理事林秉鴻表示,之前針對各大醫院在過年時沒給加班費,已經發動過勞檢,勞檢的困難在於到各地查訪時,必須根據事實,但醫院其實都已經準備好了;勞檢需要有人舉證,但現場也沒有人敢站出來;1年勞檢4次,本最高罰500萬,現在已下修成100萬,醫院不會怕;希望勞基法能加入吹哨制度,要有巨額裁罰才有用。
林秉鴻更質疑說,衛福部之前的醫學評鑑,亞東醫院之前就沒評過,但還是一直讓他重覆考試考到過,還是拿到醫學中心,靠評鑑(制裁)也是不對的;再加上護理人員受限「公會團體法」,規定「強制入會,業必歸會」,公會就代表個人,但不會幫個人爭取權益;希望能醫護人員能組成「職業工會」,才能真正發揮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