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權登記保障權益」溪州農民被騙了?要縣府出面說明

▲溪州鄉農民高舉布條抗議縣水資處一再要求農民辦理水井水權登記,再藉以向農民收取納管水井水權行政規費2700元。(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10.3)
▲溪州鄉農民高舉布條抗議縣水資處一再要求農民辦理水井水權登記,再藉以向農民收取納管水井水權行政規費2700元。(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10.3)

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

3日彰化縣溪州鄉近百位農民,高舉布條,抗議縣府用欺騙的手法,一再要求農民辦理水井水權登記,縣議員李俊諭與江熊一楓,要縣府出面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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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州鄉農民高舉布條抗議縣水資處一再要求農民辦理水井水權登記,藉以向農民收取納管水井水權行政規費2700元。(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10.3)

彰化縣政府水利資源處在溪州鄉的舊眉、溪厝、圳寮等三村落,大張旗鼓試辦「納管水井水權登記,保障您我用水權益」的行政作業,農民也都一一配合,不料,1月25日卻宣佈,農民必須繳交納管水井水權行政規費2700元,引發配合登記水井的農民不滿。

水資處水利管理科長吳志昌表示,1月經濟部水利署依「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選定彰化縣、雲林縣作為水井納管復查示範縣市。原擬訂評估如民眾申辦合法水井,將繳交納管水井水權包括履勘費(1000元)、登記費(1200元)及水權費(500元),共計2,700元行政規費,因鄉民抗議而中止。

▲縣議員李俊諭與江熊一楓,要縣府出面說清楚講明白。(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10.3)

李俊諭表示,為了配合經濟部水利署水井水權納管,縣政府水利資源處自102年起至104年止,就已經在該三村落,實施農田水井合法登記,並貼上號碼牌且拍照存證,同時對外宣佈未配合登記的水井,一旦被稽查人員查獲立即封井不得使用,為此,三村落農民趕緊至該村聖安宮登記,並放下農田工作,等候水資處人員到場編號碼拍照作業。

江熊一楓指出,眾多農民原以為已經配合登記了,應該可以安心使用水井,不料,縣政府卻又在105年宣佈,已經登記的水井必須再一次重新登記,重複實施登記作業,讓農民朋友疑慮重重。

水資處人員原本規畫3日在舊眉村聖安宮接受登記;但是現場近百位農民群情激憤說「政府吃飽沒事情做嗎?為什麼一再擾民呢?是否登記完就要開始收費了,要不然寧願花2700元買金紙送給縣府好了!」並請水資處水管科長吳志昌說清楚講明白。

吳志昌說,納管水井水權行政規費2700元,已經在日前暫停收費作業,並由縣政府編列下年度預算1.8億元支付,請農民朋友放心。同時允諾現場農民,撤點該處登記作業,並暫停實施,未來將與水利署研擬配套措施後再研議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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