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13日電)陸姓婦人13年前收容一隻不會飛的八哥雛鳥,等到雛鳥養大後要放生,牠卻不願飛走,當被警方查獲並執行沒入時,飼主因捨不得而淚眼婆娑,直向八哥說:「我一定會去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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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嘉義分隊員警李喬弘今天受訪表示,日前他前往台南市玉井區巡邏時,因意外走岔路,途經一家商店時,發現店門口鳥籠內,飼養一隻保育類的台灣八哥,於是下車了解。

飼養八哥的陸姓中年婦女向警方表示,13年前她在店門口發現這隻八哥,當時牠還不會飛,研判可能是母鳥教飛時跌落。她擔心雛鳥被貓狗咬死,於是決定飼養,原本打算等雛鳥長大後放生,沒想到多次打開鳥籠,牠都不飛走。

當員警告訴飼主「台灣八哥是保育鳥類,非經政府機關核准,不得飼養」時,飼主感到訝異,表示不知道飼養了13年的八哥,原來是保育鳥類。當員警通知台南市政府農業局到場執行沒入時,飼主難過得直掉淚。

飼主表示,這隻八哥長大後,她曾多次試圖野放,但八哥都不願離開,頂多只是在空中飛一圈就回來,由於人鳥相處了10幾年,雙方都有了感情,八哥就像家裡的一分子,因此讓她很捨不得。

在農業局人員要將八哥帶回時,飼主還不斷詢問未來可能野放或飼養的地點。當農業局人員表示可能會暫時先送至市轄內某農場飼養時,飼主還向八哥說:「我一定會去看你」,並叮囑農業局人員好好照顧牠。

保七總隊第七大隊長黃建智表示,台灣原生種八哥又稱「冠八哥」,是二級保育類珍貴稀有鳥類,由於生性溫馴,從幼鳥起飼養訓練,能模仿人類說話,因此深獲一般大眾喜愛。

黃建智指出,雖然飼主與這隻台灣八哥已建立起深厚感情,但飼主未經政府機關核准,擅自飼養,全案經偵訊後,仍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法辦。(編輯:陳俊碩)107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