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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不對勁的似乎不只陳男;陳男到案後大呼冤枉,表示 2 人早在 2015 年就認識,還一起去美麗華看煙火,原本關係升溫,要進階到男女朋友,到 2016 年時,女子情緒失控,事後才知道,女子有憂鬱症和躁鬱症,女方家人還要陳男不要再騷擾她。不過直到 2017 年,女子主動到陳男公司等他下班,還說不想那麼早回家,想出去走走,就上了旅館。陳男指出,自己根本沒泡咖啡,女子自己脫掉衣服的,結束後女子還主動加時。不過,女子最後和陳男要錢,陳男身上只剩下 300 元,並說自己沒帶提款卡。
一聽到沒錢,女子就不對勁了,怒罵陳男在侮辱她,「不要錢的最貴,你不知道嗎?」並且要陳男負責,表示自己都有證據,要陳男等著吃官司。
檢方調查對話紀錄,顯示女子在完事後還傳「愛你」、「因為愛你,所以才想給你」、「剛才溫存回到家肚子有點痛」、「老公(寶貝),以後我們溫存的時候請你要記得刷牙和洗澡(基本禮貌)」。等話給陳男,並且女子血液中雖然有驗出舒樂安定(為苯二氮平類鎮定安眠劑),但由於女子罹患思覺思調症,無法證明是陳男下藥性侵,因此不起訴處分,還陳男一個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