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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今天進一步同意備查產險公會「財產保險業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服務涉親晤親簽與紙本作業之暫行原則」,自即日起實施。
第一,傷害險與健康險等人身保險業務,各項作業原須親晤親簽或紙本作業者,業務員可以視訊錄音錄影辦理。
第二,無論人身保險業務或產險業務,原應採紙本或書面作業者,民眾可以電子郵件寄送、拍照或掃描上傳、傳真先行回傳保險公司,在疫情警戒降為二級以下時,再將正本繳回保險公司留存。
第三,疫情期間的理賠疑義,將由產險公會研議一致性彈性處理方案,在公會網站以問答集公告。
第四,產險業若要送審保險商品,可先以電子公文通知金管會及保發中心。
隨產壽險業疫情暫行措施都上路,金管會並要求業者強化風險控管措施。包含保險公司應確保身分證明文件影像與錄音錄影檔案清晰度及品質,供後續查核;應指定權責人員覆審相關檔案,確認客戶投保意願;應辦理抽查,針對業務員個人及公司整體抽查比例均不得低於20%,以檢視相關流程是否落實規範。
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若客戶沒有影印設備,業務員可以提供客戶服務,將要保書寄送給客戶,並以視訊確認客戶親簽;客戶則可以手機等方式,將要保書關鍵內容、勾選填寫欄位等拍照回傳保險公司,以完成投保。(編輯:潘羿菁)110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