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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上揭露,當時正在值班的蘇姓人員,未發現異常放水,武界水壩放水過13分鐘後因低水位警報蜂鳴器因堰堤水位低至8.31公尺已發出蜂鳴聲響,蘇員仍未發現,一直到有民眾於4時27分電話通報後,蘇員於4時28分手動關閉武界壩六號壩頂排洪弧形閘門,但他卻在值班日至中填載不實紀錄。
經1年多偵辦審理,南投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蘇員值班期間應注意而未注意,致未能及時關閘門,並對下游民眾發出警示訊息,釀成4人被沖走溺斃慘劇,蘇有明顯過失,涉嫌過失致死罪。另因值班紀錄填載不實資料,涉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名判刑。
南投地院法官指出,蘇員犯後坦承罪行,也與被害人家屬賠償和解,對方同意不予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而蘇員也當能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因此宣告緩刑5 年,以啟自新。(編輯:林莞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