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布2021年總稅收達到2兆8450億元,相較預算目標數超徵逾4034億元,總稅收及超徵數都寫下歷史新紀錄。但各縣市政府都喊出財政困難,而《財政收支劃分法》已經20年未修法,《財政收支劃分法》與《地制法》一起討論有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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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統籌分配款呈現4種等級,包含首都、其他五都、特別縣市、其他縣市,首都台北市今年分配款人均1萬8890元,讓其他縣市望塵莫及,其他五都除了新北人均僅為9176元外,其餘人均落在1萬402元至1萬2452元。

特別縣市則像是花蓮、台東《花東地區發展條例》、離島則有《離島建設條例》,其餘就像宜蘭縣、彰化縣、新竹縣等縣市,其中人口已是非六都第一的彰化縣,人均分配款只有8265元,只高於新竹縣、低於宜蘭縣。

《財政收支劃分法》自1999年後就未修法過,地方政府施政、建設的財源,部分仰賴於統籌分配款,隨著近年來交通等公共建設備受重視,地方財源捉襟見肘,在總稅收創下紀錄時,不妨思考如何修法,讓中央、地方都有足夠財源。

而近期《地制法》吵得沸沸揚揚,各地方政府都希望藉由升格增加統籌分配款,但升格牽涉到人事、事權等項目多,因此在討論《地制法》時,也須討論《財政收支劃分法》,讓地方政府不須升格,就能解決財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