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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上張男拒不認罪,並說出我覺得她對我有意思等話為自己開罪,然此詭辯卻被楊男打臉,楊男指出平日並沒有看過被告與告訴人有何特別親密行為,僅為一般同事;判決也顯示,受害人事發至今仍無法走出陰霾,身心、工作均受此事影響甚鉅,且需長期接受心理治療,才得以維持日常生活,張男上訴指原審量刑過重,顯無足採信,故予以駁回。(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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