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指《著作權法》設計錯誤 讓著作權蟑螂橫行

▲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章忠信直言,《著作權法》的不恰當設計,使得「以刑逼民」。(圖/翻攝章忠信臉書)
▲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章忠信直言,《著作權法》的不恰當設計,使得「以刑逼民」。(圖/翻攝章忠信臉書)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超馬好手林義傑的顧問公司日前遭檢警搜索,外界這才發現,原來林義傑疑為進化版「著作權蟑螂」。對於「著作權蟑螂」的牟利手段,東吳大學教授章忠信直言,《著作權法》對於侵權罰則及損害賠償的不恰當設計,使得「以刑逼民」成為最有效的維權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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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義傑8日深夜交保後,他立即在臉書發聲明,稱媒體報導有諸多不實,指北檢今年4月底曾以證人身分傳喚他,卻於8日突襲搜索,把他的身分轉換為被告,認為此舉顯然已違反辯護權益之程序,同時向大眾致歉,不好意思讓大家擔心了。

不過,律師林智群在臉書表示,媒體報導中,林義傑公司有3樣動作,首先是「取得影片授權」、接著是「放BT誘使人下載(BT是下載同時也在散播)」以及「蒐證告人家刑事談和解」。

林智群分析,「取得授權」與「控告網友」,一切合法,警察抓了也告不了你;但他質疑,如果沒有放BT誘使下載,怎麼可能一年抓到1000件盜版?抓盜版那麼好抓那麼好賺,「我怎麼不知道?」

林智群直指,一個公司拿到影片授權,通常是找平台談播放,或放YouTube衝流量賺一點錢,如果都沒有這些動作,而是一直蒐證告人家,還很巧都找得到證據,那這個經營模式真的很奇怪。

「著作權蟑螂」的爭議,其實正是誘使人性黑暗面爆發,還打著冠冕堂皇的旗幟稱自己是維護「著作權正義」,大量利用司法資源牟利。

擅長《著作權法》的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章忠信在「著作權筆記」就曾提到,《著作權法》的刑罰規定,本就不是要保護著作權人,而是要懲罰壞人,遏止惡意盜版造成他人重大損害而影響經濟秩序的行為;「貪小便宜是人性,不是惡行」,要透過制度設計來誘導合法消費。

章說,《著作權法》錯誤的刑罰設計,讓著作權方可以「以刑逼民」,獲取不正當利益,使著作權方成為財產權犯罪者,是很荒謬的規定;國際規範要求,具商業規模的盜版應透過刑罰有效遏止,我國著作權法擴及輕微自用的侵害也有刑責相繩,顯然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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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