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後龍鎮里長涉賄!遭地院判決「當選無效」 7/1進行補選投票

▲苗栗後龍鎮溪洲里長李騰宏涉賄選,遭苗栗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圖/翻攝自GoogleMap)
▲苗栗後龍鎮溪洲里長李騰宏涉賄選,遭苗栗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圖/翻攝自GoogleMap)

記者林莞茜/綜合報導

苗栗縣後龍鎮溪洲里長李騰宏,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遭苗栗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此為苗栗首件基層村里長「當選無效」確定案,苗栗縣選舉委員會今(29)日發布補選公告,31日起將開放領表、6月4日至6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並預定7月1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里長補選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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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李騰宏被控於去年選舉期間,委託王姓樁腳代墊新台幣5000元,交付給有投票權的詹姓選民,同時也在親自拜票時,將3000元現金放在柯姓選民的桌上。事後遭檢警查獲後,坦承賄選,苗栗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方法院合議庭4月間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決「當選無效」確定;根據現行法規,此案經苗栗地方法院4月7日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因此依規定,應於3個月內辦理補選完畢。

▲苗栗後龍鎮里長「當選無效」,選委會公告7月1日進行補選。(圖/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苗栗後龍鎮里長「當選無效」,選委會公告7月1日進行補選。(圖/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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