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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並指出,「身上的傷口容易癒合,但我的精神狀況卻陷入泥沼,每天都好想好想割掉我的右乳,它髒掉了,連我自己都不敢碰,我好想把它割下來丟掉」。
大概兩個禮拜後,她接到鄭姓助理電話「委員要妳到辦公室辦離職手續」,一頭霧水的強打精神致電委員問是什麼情況,委員冷冰冰回「辦公室好幾個助理都希望妳離職」我問他「請問是哪些人?」他不耐煩説「反正很多人都不希望妳回來啦」。之後,鄭姓助理更打來補刀「委員說這個月薪水誤撥了,請妳歸還」。
但Po文一出立即引起正反意見,有人覺得身為民意代表應該有同理心,逼離職就是加害者;但也有不少人認為看完很多疑點,認為陳其邁與性騷無關,離職與性騷不一定有關係,頂多算是勞資糾紛。
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今(12)日回應指出,這件事是在1998年,是25年前的事情,當時有一位助理因為下班回家途中有發生一些事情,當時大家都覺得非常遺憾,當然作為當時的老闆,他心裡也非常自責,也道歉,其實這個心情到現在都是一樣,自己的員工助理發生了事情,都是覺得非常的自責,當然就整個事情來說,對當事人的心情我們是感同身受,真的是非常抱歉。
但陳其邁也說,發文者敘述的內容跟當時的狀況是有一些出入,當時除了就醫及後續的處理,也立刻的由助理護送她回家,休息了大概兩個多月的時間,因為有一些工作的狀況,後來才辦理離職,因為是選後的時候才離職,所以9月發生到選後應該已經是當年12月的時間,大概有2個多月的時間,不是發文所說的2個禮拜。
當時任職陳其邁立委辦公室的鄭姓、莊姓助理,和辦公室工讀生,三人今日則還原事實表示,當事人發文內容和25年前的事發經過,有相當落差和出入,特此還原當時的情形澄清。
時任陳其邁助理的鄭先生回憶當年情況,他說,1998年適逢第四屆立委選舉,時任立委的陳其邁在高雄競選連任,所有台北的助理在當年九月皆已南下輔選,立委辦公室同仁也全力協助昨夜發文的前助理,安頓她在高雄的交通、住宿等生活庶務。事發當晚,當事人自行騎車途中不幸發生車禍令人遺憾。
辦公室前助理表示,當事人受傷後,辦公室全力協助她在醫院的治療。陳其邁委員當晚人在台北,得知消息後除指派辦公室妥善照顧受傷同仁,並致電傷者家長表達歉意,並請傷者安心休養,康復後再回來上班。
前助理回憶說,當時陳其邁特別指派同仁,從高雄搭機陪伴當事人回台北返家休養,到12月5日選舉結束。鄭姓前助理說,當事人在家休息兩個多月,立法院也持續支付當事人薪資。非該助理所稱二週。到12月5日選舉結束,該名前助理都沒有回到團隊上班,選後辦公室多次與她聯繫,對方表示無法回辦公室上班,因此由辦公室辦理離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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