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田僑仔送地給老婆!少「1動作」稅金貴4倍被念爆 一堆人不知

▲南投一名老公送地給老婆表愛意,未料卻因少了一動作,地價稅貴4倍而被老婆念。(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Instagram)
▲南投一名老公送地給老婆表愛意,未料卻因少了一動作,地價稅貴4倍而被老婆念。(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Instagram)

記者徐銘穗/綜合報導

下重本討老婆歡心,卻敗在一個小細節!南投有名田僑仔近期送地給老婆表愛意,未料老婆收到地價稅單後,發現地價稅竟然比先前在他名下時貴了4倍,收到老婆關切的白眼,他委屈地向稅務局查詢,這下才知道原來是少做了1動作,而且有許多人都會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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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說明,當事老公將土地過戶給老婆,雖維持作自用住宅使用,但因納稅義務人已變更,如欲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則老婆必須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每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則當年度地價稅才可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自申請的次年才適用。

▲2023地價稅11月開徵,行動支付優惠整理,使用悠遊付最高回饋13%,台中人可抽萬元禮券。(示意圖/記者徐銘穗攝)
▲一年一度的地價稅每年11月開徵。(示意圖/記者徐銘穗攝)
一般用地和自用住宅用地之地價稅適用稅率不同,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10‰,隨著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土地地價總額高低,適用稅率從10‰累進到55‰。 至於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一律適用2‰課徵,稅率低且不累進,所以自用住宅用地和一般用地之地價稅稅額相差達4 倍以上。

稅務局提醒,如有增加土地持分面積或因「繼承」、「信託」或「配偶相互贈與」取得原自用住宅用地,就算仍繼續作自用住宅使用,但因持分面積或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都需要重新提出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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