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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長曾梓展昨天原本表示,食材過期屬行政罰,還不到勒令停業的程度,但今(16)日風向大轉彎,主動宣佈已對「和牛EMPEROR」停業處分,原因是業者無法向市府提供確切進貨、銷售、庫存等資料,將依照《食安法》,限期明天之內提供完整資料,否則再罰3到300萬。
確實逾期食品共有8品項、12項目,依每項6萬元、故意行為加重乘2倍,至少開罰144萬元。另稽查有無將過期食材賣給下游、民眾是否吃下肚,市府也將受理消費求償。
市議員江和樹質詢時批評,業者指衛生局給媒體的資訊是不實報導,宣稱採取法律行動,但這家號稱日本人來台灣開的店,去年10月才開張營業、11月食材就逾期,根本是糟蹋台中人!即使爆發食安問題,官網今天上午還在接受顧客預約,如此公然挑戰公權力,實在太過囂張。